我国黄金市场分析:上海黄金市场
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在上海组建黄金交易所。2001年11月28日,黄金交易所模拟试运行,黄金走过了一条从管制到开放的漫长历程。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中国黄金市场走向全面开放。
上海黄金市场是以上海黄金交易所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中国内地黄金现货市场交易体系,其交易网络涉及交易所及其会员单位。上海黄金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钻等贵金属交易。其基本职能是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组织、监督、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监管会员黄金业务正常进行和交易合约按时履约,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沟通国际国内黄金市场,加强与国际黄金行业的交流;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标准黄金、铀金交易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非标准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交易所主要实行标准化撮合交易方式。目前,交易的商品有黄金、白银、铂,交易标的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黄金有Au99.95、Au99.99和Au50g三个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u(T+5)与延期交收两个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钻金有Pt99.95、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Pt(T+5)现货保证金交易品种。
上海黄金期货市场
2007年9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中国黄金市场开放进入新阶段,形成现货市场、远期市场与期货市场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表2—1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2.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1)交割单位
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
单的整数倍交割。
(2)质量规定
a.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0
b.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2—2
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
c.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d.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
e.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f.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
(3)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锥。
(4)指定交割金库,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3.有关黄金期货的交易、结算、交割、风险控制等类似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其他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