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看股市] 退市公司数量不得少于IPO公司一半让退市制度硬起来
近日,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和《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会议指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
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并就退市制度的建设作出指示,这也足见高层对资本市场的重视,对上市公司退市工作的重视。实际上,这也是近日管理层以及高层对资本市场退市工作重视的“三级跳”。
首先是10月30日,证监会分别召开党委会和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证监会在部署下一阶段资本市场的六大工作任务时提到:以注册制和退市制度改革为抓手,带动发行承销、交易、持续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全面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随后是10月31日,金融委召开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金融委专题会议在提到资本市场时表示: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因此,11月2日召开的深改委会议再次审议《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并就退市制度建设作出指示,这是近日退市制度的“三级跳”。特别是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这表明资本市场将要对上市公司的退市工作动真格的了。
实际上,就目前中国股市发展的现状来看,也确实需要对上市公司的退市工作动真格了。长期以来,退市制度一直都是A股市场的一个鸡肋制度。20年来退市制度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虽然近年来,管理层加大了退市工作的力度,比如,2019年共1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2020年前8个月已有29家公司退市,但与目前市场超过4000家上市公司的数量相比,与每年200多家、300多家甚至400多家新上市公司的数量相比,目前退市公司的数量明显偏少。如果不对退市工作动真格,A股市场的“大肚病”将不可避免。
而要对退市工作动真格,避免A股市场“大肚病”的出现,优化股市资源配置,就必须让退市制度强硬起来,让退市工作充满刚性,成为一种“刚需”,让退市制度成为一项充满震慑力的制度。
首先,退市制度必须对市场上的垃圾公司与问题公司“切一刀”。目前A股上市公司数量超过4000家,每年新上市公司数量超过300家甚至达到400家。而注册制的实施也进一步加快了新股上市的步伐。因此,这就更加需要重视优化股市资源配置,做到优胜劣汰,将一些垃圾公司与问题公司淘汰出局。这不仅要加大退市的力度,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同时还要把退市与上市结合起来,与上市公司数量结合起来。比如,每年退市公司数量不得少于新上市公司数量的一半,或不得少于上市公司总数的3%。在退市公司数量达不到标准时,可按上市公司业绩的优劣,实行末尾淘汰制。
其次,实行严格退市制度,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等设置。退市公司要重新上市,只能选择IPO的渠道,重新接受审核。或走新三板转板上市的渠道。总之是各项指标必须符合上市的条件要求。同时规定,欺诈发行退市公司终生不得上市。财务造假公司退市后10年内不得上市。
其三,对退市公司要严格追责并赔偿投资者损失,不能一退了之。目前的退市,基本上由投资者买单,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董监高等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一些上市公司在大股东及高管实现套现之后,退不退市并无所谓,受害的反倒是投资者。这种局面需要纠正过来,对上市公司退市追责。比如,对于欺诈发行退市,财务造假退市,重大违法行为引发的退市,大股东掏空引发的退市等,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该判刑的判刑,该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赔偿投资者损失。让一些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责任人依法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