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并购的交易双方时常会面对企业会计准则和记账方法的差异。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会导致财务会计报表的不同,并影响交易价格和由交易导致的税收。中国在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体系。该法规体系向国际财务报告体系方向跨进了一大步,但在两个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以下试以中美会计准则的差异为例。
收入确认方法。中国企业在开具销售发票时确认销售收入,而美国企业在产品发出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确认方法的不同,将影响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也将影响增值税与所得税的缴纳,进而影响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判断。
应收账款处理方法。中国企业按应收账款总额的3%o计提坏账备抵。美国企业对3个月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备抵,1年以上应收账款100%计提坏账备抵。坏账备抵方法的不同,影响资产负债表左列(资产项目)和损益表费用项目,进而影响对公司价值的判断。
因为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境外的投资者将难以理解投资东道国的企业(被收购企业)的财务信息,这将影响被收购企业在海外直接上市以实现退出的方案选择。当并购交易双方会计处理方法分歧巨大时,双方要重新考虑交易标的范围和交易方式,以尽量排除会计处理差异的影响进而促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