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总给我们讲他和他第一任妻子在婚后不久搬到纽约的事情。为了开创他的投资事业,他们当时约定把他俩收入的一半存起来。每进账1美元,其中50美分存起来,另外50美分拿去投资。为了保证这种高比例储蓄,他和妻子朱迪丝费尽心思想了各种办法。搬进他们在纽约的第一所不带家具的公寓后,他俩立刻开始在报纸上仔细搜索家具拍卖和房地产买卖的广告信息。到他们把带有五个房间的公寓全部配齐家具时,总共只花了25美元(供好奇的读者参考,这相当于2006年的大约351美元)。他们还发动朋友一起搜寻便宜货,甚至包括市内各处的特价套餐,目的就是只花5毛钱(相当于2006年的7.03美元)吃一顿饭。
约翰和妻子就这样成了顶尖的便宜货猎手。他们的猎取行动与其说是购买便宜货的过程,倒不如说是搜索便宜货的过程。约翰最满意的交易之一是,只花5美元就买到了一张价值200美元的沙发床。由于当时的经济还未完全走出大萧条的阴影,他们因此得以利用了人们的破产和各种几乎没有出价者关注的拍卖会。几年之后,他们的长子杰克出生了,约翰和朱迪丝又把家搬到了新泽西州的恩格尔伍德镇。他们用5000美元现金买下了一所住宅,这所住宅5年以后被他们以17000美元的高价卖掉了。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解释一下:这相当于在短短5年时间内,他们的复合收益率达到了28%。在不包括他的股票投资收益的情况下,这样的收入还算可观吧。在以上的种种投资中,约翰惯用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买任何东西都务必使用现金支付,这样的话你就永远是利息的受益者,而不是利息的支付者。这条原则对他一生影响极为重大。他一生当中就从未借过抵押贷款,从不借钱买车,即使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他也总是有充足的积蓄助他渡过难关。
在约翰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猎取便宜货不必仅限于投资领域,这是他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遵奉的一种生活哲学。在交易中,不断寻找最大利益,这是一种不受约束的自由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了解约翰和朱迪丝搜寻便宜货的过程和方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这与约翰在全球股市搜寻低价股所运用的密集深入的搜索方法毫无二致。他仔细研读价值线公司(ValueLine)①的股票分析预测报告、各公司的财务档案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材料。在某种意义上,通过以上方式搜寻低价股的做法是他内心本能渴望的一种延伸,即渴望在别人以低于他心目中物品真正价值的价格卖出时趁机买入。无论要买的是家具、房子、股票、债券,还是哪怕一顿饭,都无关紧要,重点是:寻找便宜货。
值得注意的另一点是,通过观察约翰的日常购买情况,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什么样的东西对他来说才算得上是便宜货。与普通人相比,他对便宜货的看法更加极端。为了更深入地说明他对便宜货的量化标准,约翰常举例说,如果一份资产售价比其真正价值低80%,那么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便宜货。换句话说,如果一份资产的标价是其价值的20%,即值1美元的东西仅以20美分出售,那么这就是理想的便宜货。要找到折价这样高的便宜货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无论如何却值得把它当做一个目标。
约翰长期省吃俭用,搜寻便宜货到了如此极端的地步,这不免令人感到奇怪,其实这是有原因的。原来他不仅把这作为他工作中的理论指导原则,而且还专门有意积攒本钱,用以开创自己的投资顾问事业。约翰最终实现了他的目标,他以5000美元买下了一位叫乔治·汤的老人经营的一家投资顾问公司。这家公司只有8位客户,他将其更名为汤–邓普顿–杜布劳公司。几年以后,他的公司与万斯蔡平公司合并,再次更名为邓普顿–杜布劳–万斯公司。公司创业初期,约翰全靠以往积蓄才得以度过经营小公司初期那些业务惨淡的年头,他经常付不出薪水给自己。
靠着早期的积蓄,约翰逐渐由经营公司转而开始管理邓普顿基金,从此他开始帮助数十万投资者存钱、创造财富和安全感。要特别指出的是,这可并非只是机缘巧合而已,而是得益于约翰作为投资者获得巨大成功背后的驱动力。约翰十分注重节俭,把它视为一种美德。怀着这个信念,他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帮助别人,让那些积极储蓄的人也能和他一样享受财富和安全感。约翰经营基金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高回报。他真心实意地相信,他做基金经理是否成功,取决于他是否有能力帮助客户供儿孙上大学,或为他们的他们的退休生活作好规划准备。他很认真地将之视为自己的责任。
在商界,通常最成功的人都是因为怀有高尚的目标而登上了事业的顶峰。尽管不排除有些成功人士是受到金钱的驱动,但是有相当多的人之所以取得成功是因为他们胸怀无私,以造福他人为己任。萨姆·沃尔顿经营沃尔玛的愿望是降低美国人购买商品的成本,使他们口袋里可以有更多的闲钱,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尽管如此,他还是经常遭人误解;亨利·福特希望为普通大众生产汽车,而不是像当时其他汽车制造商那样,只卖车给有钱人;内布拉斯加家具超市(内布拉斯加家具超市可能是目前为止经营最成功的家具店,现在归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所有)的创办者罗斯·布朗金夫人常说,她经营的目的是生产顾客买得起的好家具,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行善得福”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积极倡导的思想,后来成了商界的制胜良方。
因此,难怪约翰很早就开始厉行节约,积极储蓄,并乐意与人分享自己出众的投资才华,用他能找到的最佳低价股,为他的投资人以钱生钱。约翰奉行节俭,善于寻找便宜货,执著地相信利可以滚利,虚心采纳母亲维拉的建议——“找到需求,然后满足它”,这些正是他事业获得成功的不二法则。他找到的“需求”是帮助人们创造财富,改善他们的生活,他满足这种需求的能力经过多年的磨砺,终于使他开创了自己的事业。经营伊始,约翰便下定决心要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同胞造福,在他有生之年的每时每刻,他一直在努力实现这一心愿。
至此,我们已经讲过约翰的父亲对他的投资哲学和信念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这并不表示他母亲对他就没有影响。其实,我曾祖母对约翰的影响甚为深刻,她灌输给他长老会和合一派的许多美德,包括工作勤奋、帮助他人。其中“帮助他人”是对约翰影响最为深远的教导之一,这一点从他的话里可以了解得很清楚:“只要做的事情真正能造福他人,就一定会成功。我喜欢投资顾问这个工作,也喜欢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带来的乐趣,花几千美元也买不到。”
熟悉约翰的人也许已经发现,他拥有强烈的进取心和自由意志,这些都直接来自于他的母亲。在那个时代,维拉身上体现出来的自由精神和雄心壮志少有人能与之相比。举个例子,20世纪20年代,在约翰和我祖父还是孩子的时候,她已然只身从温彻斯特前往得克萨斯,在百万英亩的甘乃迪农场当家庭教师。维拉还有一点与众不同之处:20世纪初她在田纳西州乡下读过高中和大学。尽管这些事情在当时已经足以让人钦佩不已,但更让人称奇的是,她还曾经募款并持续捐助一位中国基督教传教士甘辛华。
在年幼的约翰·邓普顿眼里,文化和地域无疆界。这种眼界直接来自于维拉,她就不认为这世界上存在什么不可逾越的界限。20世纪初期,在传统保守的南方,这位年轻的女士便打破习俗,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凡事独立自主,四处游历,积极进取。这些特质也逐渐灌输给了约翰和我祖父,两个孩子从未受过父母的严格约束与管教,也从未听父母说过“不”。在一些人看来,这种教养方式显然会使局面混乱到不可收拾。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我曾祖母自由放任的教养方式培养出了两个极其好奇、聪明而且成就不凡的孩子,他们对曾接触过的任何事物都十分精通。
约翰总是告诉我们,小时候,如果他或我祖父问他们的母亲某样东西是怎样工作的,或为什么是那个样子,她一般都不给他们完整的答案。一两天之后,当他俩走进房间,就会发现桌子上放着和他们讨论过的主题有关的书供他们阅读。关于两个男孩子的好奇心,有个例子在此特别值得一提。在他们分别11岁和14岁的时候,兄弟俩对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曾祖母通情达理地告诉他们,她已经在顶层阁楼收拾出一块地方,让他们作实验。在实验中,我祖父带头,两个孩子从图书馆把能借的书都借来,找了一大堆电线和一些仪器装置,开始把电从屋里接入他们的“实验室”。两人自豪地说,他们曾一度把1万伏的电导入到那个小小的空间。我祖父总是力图将知识用于实践,他运用刚掌握的新技能,给曾祖父租给房客的一些房子拉了电线。这种事在当时看上去很不寻常,但对我祖父和约翰来说,却不过是他们童年生活的一部分而已。
另一个有关两个孩子惊人创造力的例子发生在祖父约10岁那年。两个孩子从无到有,居然制作出了一台收音机。每天傍晚时分,很多当地农夫都会聚集过来,收听两个孩子自制收音机里传出的声音。他们怎么也搞不懂那个“凭空发出声音”的小小电匣子究竟是用什么做出来的。
祖父和约翰就这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发展着他们的好奇心和雄心壮志,这养成了二人“一切皆可为”的处事态度。他们几乎从未终止过导接电线、制作收音机或重新拼装汽车这类事情。两个孩子对所受的正规教育也持相同态度。当念高中的约翰开始考虑上大学的时候,他母亲灌输给他的那种冒险精神和独立自主意识使他把眼光放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先在佐治亚理工学院就读的祖父,后来转学进入了耶鲁,约翰也想念常春藤名校。原来两兄弟小时候,祖父有一次问温彻斯特的一位老农夫,全美国最好的大学是哪一所,那农夫张口就说是“耶鲁”。
正常情况下,约翰考入耶鲁大学并不是件难事,因为他门门功课都是“优”。但高中一年级的时候,他看了入学考试内容,意识到温彻斯特高中的学生不可能考上耶鲁,因为温彻斯特的高中没有开够耶鲁所要求的四年的数学课程。在实现目标的道路上,从未听到过“不”的约翰去找了校长。校长听完约翰的问题,回答说可以开设第四年的数学课,问题是他们既没有学生,也没有可以教这门课的老师。校长解释说,他们至少需要八名学生才能开课,当然还需要一名老师。约翰当即自告奋勇:“没问题,我来教这个班。”
约翰找来8个愿意上课的朋友,还说服校长让他教课。从此他就开始既当老师,又当学生,并通过了校长主持的考试。关于这段经历,他最喜欢说的俏皮话就是“我教的学生全部及格了”。通过这门课的考试,他也就通过了进入耶鲁的最后一关,因为在高中每一学年结束时,他都参加了在纳什维尔的范德堡大学举行的大学年度入学考试,而不是像现在的学术能力评估考试(SAT)这样一次性全部考完。
曾祖母不断为孩子提供书本知识,强调主动探索的观念,这在她孩子成长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如此,她还在两个儿子心中留下了另一不可磨灭的印象:她酷爱旅游,对新的冒险乐此不疲。约翰12岁、祖父15岁左右的时候,维拉决定去旅行。那年夏天,他们把各种物品装上车,旅行了两个多月。他们从美国东北部开始了探险之旅,曾去过华盛顿特区、费城和纽约。旅行途中,他们经常沿路扎营,自己煮饭,列出想去参观的所有景点和博物馆。几年以后的一个夏天,维拉带着两个儿子又一次踏上了为期两个月的探险之旅,这次是游遍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所有著名景点,包括国家公园和太平洋。这种冒险精神和对旅行的渴望牢牢扎根在约翰心里,影响了他的一生。成年以后,他也效仿母亲,带着自己的孩子、侄子和侄女,包括我父亲四处旅行,其中一次还去过欧洲。和他母亲一样,约翰让孩子们自己做主,交给他们很多重要的任务,比如保管旅行经费并记录开销、规划当天行程、选择投宿地点。从很多方面来说,从维拉开始,对旅行的热爱在我们家族就不断延续下来,逐渐成为一种传统,我所认识的几乎每一位邓普顿家族成员都同样热爱四处旅行冒险,见识世界上的不同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