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的1月5日,商务部联合12部委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际上,2020年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做出安排,其中一项既是“部署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和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同时“确定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而12部委此次下发的文件显然是对国务院要求的落实。
依据《通知》,此次所涉大宗消费重点相关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其二是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其三是提振餐饮消费,其四是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其五是强化政策保障。
从鼓励汽车消费方面看,对农村,政府将以“补贴方式”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城市,在优化限购、增加号牌投放的基础上,以“补贴方式”鼓励居民针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以旧换新”。这两项政策与2008年之后拉动汽车消费政策大致类似,不同是的另外三项有关服务的鼓励政策:(1)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2)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优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3)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发展非油品业务,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丰富商业业态、打造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
从这些政策看,估计最终的效果应当是:农村居民小排量车辆消费上升,而城市中的新能源车置换应当有所增长。但是有一个问题:在政策的刺激下,城市中一些“残值较高”的国三车辆置换后,旧车立即粗暴地拆解、甚至压成铁片是不是有点太可惜了?为什么这些车辆不能变成中国贫困地区的代步工具?
从鼓励家电、家具市场的政策看,政策重点应当是:培育大宗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通知》要求,(1)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家具“以旧换新”为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2)支持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合理设置废旧大宗商品回收处理中心、回收运输中转站,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保障;(3)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家具配送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
这个问题抓的很准。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居民淘汰旧家具、旧家电很是头疼。家庭淘汰的所有旧货,不仅无处售卖,而且把旧货当成垃圾扔掉都不行,以致需要花钱请人拉走。废品真就没有价值吗?据了解,中国城市周边聚集着大量“专门拆解家用电器”的小作坊,它们不仅可以获得大量有价值的“旧芯片”,而且还能从一些特殊的元器件中提炼出少量的白银和黄金。
许多人或许都有这样的经历。机关单位和居民家庭搬家或重新装修,大量好端端的家具或办公用品会瞬间变成垃圾碎片,原本存在的“正价值”变成“负价值”,再想想农村学校里孩子们的课桌课椅,让人心疼,甚至不忍目睹。每年,有多少正价值瞬间变为负价值?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巨大的浪费?难道是所有者根本不在乎旧货的残值?这是不是会降低居民置换新家具、新家电的欲望?
当然,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发达国家更是如此,家电坏了不修,直接扔掉,以至于城市垃圾尸横遍野,成为困扰所有城市的病症。近10年来,发达国家的城市病同样出现在中国,具有消费能力的大城市,其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尤其是前端最初一公里几乎瘫痪。难道是旧货没有商业价值?其实,更多的是社区管理问题。几乎所有社区为了安全,粗暴地拒绝回收废旧物资的小商贩进入,而社区自身也不考虑居民废旧物资处理的需求,更无专人负责这方面的工作。
前端垮了,后端产业链必垮。但其实,中国发达地区的废旧物资,如果经过恰当的处理和改造,是不是可以变成落后地区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贫瘠地区居民买不起城市居民一样的家具,是否买得起经过恰当改造、修缮的旧货?这是不是一块巨大的需求?是不是一个巨大的产业?这个产业的兴旺是不是也可以加速城市以旧换新,同时拉动落后地区消费?其实,这样做还会产生一个重要结果:大量节约资源。
此次《通知》中还强调了“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我们认为,“城市旧货下乡”恰恰可以成为“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的重要抓手,而在扩大县域乡镇消费、尤其在扩大贫困县域乡镇消费中发挥重要作用。
总之,打通城市和农村,不只是农副产品进入城市家庭,还要有城市商品的下乡;而城市商品下乡,不仅要有新品的下乡,同时还要有旧货的下乡。我们认为,尽快打通城市旧货下乡的通道,恐怕更加符合中国经济特色,而且也是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