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市场卖空制度历史演进
在欧美国家的资本市场发展史中,卖空交易很早就出现了。据记载,世界上第一笔卖空交易出现在17世纪初。1602年,一位名为Isaac LeMaire的荷兰贸易商买人了大量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然而,直到1609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也没有发放红利。此时,这位贸易商的海外贸易由于荷兰与英国之间的贸易纷争而处于困境.因而他宜布卖出比自己持有童还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股票,也就是现在意义上的卖空。在当时,他的这一举动被认为是疯狂行为,1610年交易所立刻禁止了卖空行为。此后又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加强对卖空行为的限制。然而据记载,荷兰市场的卖空行为并没有因为这些限制法案的存在而销声匿迹湘反,大量的卖空行为还加速了随后“郁金香泡沫”的破灭。
震惊于卖空现象在“郁金香泡沫”破灭阶段起到的推波助澜作用,英国在整个18世纪中都明令禁止市场上的卖空行为。然而,从19世纪下半期开始,英国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债券卖空活动,许多债券交易商在除息日前后先卖空再买人以逃避利息税,这种“洗券”交易活动大大刺激了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随着英国监管当局进一步放宽对信用交易的限制,伦敦金融市场又出现了以股票为标的的卖空活动。此后,伦敦金融市场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关卖空行为的措施,尽管其中有些措施旨在提高卖空交易的透明度等,但总的趋势是放松对卖空交易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