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说明书不可谎报信息!
在注册登记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任何似是而非或疏漏、隐瞒之处。如果有谎报成份,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更直接地说,公司的领导人或董事将为此承担责任。
如果到发行生效之日,注册登记说明书还未做到信息的真实性,而细心的投资者发现这一点,在发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他们可以对该公司提出诉讼,无论该投资者是在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购买该股票的。
上市公司领导及董事如何回答登记说明书中问题?
提及在注册登记说明书、招股书和委托代理书中,SEC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领导人回答一大串关于个人的问题。回答这些问题的确很费时间。要求对很多事实作细节说明。为证明其真实性和准确信,通常还要求其出具宜誓书。
这份文件长达20-30页,包括30-50个具体问题。以下几点通常会问及:
(1)工作经历(若是10年前的工作经历还应提供证明人姓名);
(2)与这家公司有关的亲属关系;
(3)在其他公司担任的职位或董事(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中);
(4) 教育背景,包括时间及学历;
(5) 过去和现在参加的和从事过的业务组织;
(6)在过去5年中聘用的律师或会计师;
(7) 在过去10年内有过关系的所有证券发行工作;
(8) 列出现在和过去的受托管理关系;
(9)从公司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薪水、股票选择权、奖励、专利权税、保险以及其他应计的或即将得到的特别福利待遇;
(10) 所持有的公司的证券;
(11)过去或即将与公司进行的所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