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在公募发行的时候可以没有承销商吗?尽管没有法律条文要求公司必须有承销商才可以进行公募发行,但习惯上人们还是不大欢迎那些没有承销商进行公募发行的公司。这种脱离承销商进行自我承销的方式还是存在的。
事实上在美国,发行规模超过500万美元的公司极少采取自我承销的方式,而成千,上百个小公司在发行新股时采取了自我承销的方式,有些规模还超过了“小”这个概念。大多数采取自我承销方式的发行是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发行价在1美元左右的小公司。
现在投资者往往想抓住一些投机性较强的新股,而把固有的IPO投资原则置之脑后。在90年代,采用自我承销方式的发行越来越多,而现在国际互联网的推广又为自我承销提供了很大空间。
一、很大的谬误
自我承销的最大好处是省钱。但对于大多数自我承销的公司来讲,还会有小部分股票要让承销商来销售,因此在公司的注册登记书中要先规定承销商的佣金。
其实要考虑的还不只这些。如果公司找到一个乐意替公司销售股票的经纪人,那么他也必须得到其所属机构的允许(除非该经纪人是独立工作的),否则他们所属的机构通常拒绝参与某个公司的新股销售。
信誉好的经纪机构通常不乐意随便承担销售新股的责任,除非该机构对那个公司进行过核查,或者有另一家经纪机构带头销售这只新股。总之,企业进行自我承销要经过许多相当陌生、繁琐的环节,且费用不菲。因此,这样做其实最终也省不了多少钱。
二、诱感
企业在自我承销股票之前,一般已经找好了相当一批投资者。他们大多是公司领导人的朋友、家人以及公司的业务联系人员,他们了解企业家、了解该公司,对公司抱有信心,因而愿意参股该企业。
而公司进行自我承销应把这些人的名字、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交绐经纪人,这些资料对于经纪人来说很具“诱惑",因为这等于给了经纪人一个建立新的顾客群的机会,有了这些顾客群,经纪人就可以推销他们的其他“产品”。当然,企业可以据此与经纪人“划价”,让他们在佣金方面作些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