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发行的方方面面,每一步都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督,每一步都必须符合它的要求。SEC是美国联邦政府一个独立的金融管理机构,它有监督和行使证券法律、法规的权力。它是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而建立的,该法主要对证券交易和柜台市场进行监督。而根据《1933 年证券法案》,公司必须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投资信息,由SEC监督全国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活动,防止证券交易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保证公司向投资者提供必要信息。
该委员会有五位成员,由总统指派。其中只能允许3个人属于同一派,每人任期5年,主席由总统来任命。这个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工程师、证券分析师、检查员以及行政人员。
SEC有9个地方办事处,分别在波士顿、华盛顿、亚特兰大、芝加哥、福特沃斯(Fort Worth)、 丹佛、西雅图、旧金山和纽约,在全国各地还有分支机构。
该委员会的工作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公司财务部:根据《1933年证券法案》,这个部门主要审核公司.上报的注册登记说明书。它有就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向发行方、承销商、律师解释的权力并可提出相关建议。对注册登记说明书的初步审核是该部门的主要任务,但这部分工作实际上是由SEC各地的分支机构来进行的,每一个分支机构也是由律师、会计师、分析师等组成的。
(2) 总会计师办公室:这个办公室对会计事务有最终裁决权。它制定关于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内容,对复杂的会计问题比如财务报表的合并及具体的操作过程的争论有最终裁决权。
(3) 交易和市场部:这个部门协助委员会和全国证券交易商联合会,对经纪人、交易商和投资顾问进行监督,以及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监督。
(4) 公司监管部:这个部门协助委员会执行《1935年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1940 年投资公司法》以及《破产法》,以确保各相关方活动的合法性。
(5) 法律顾问办公室:这个部门负责处理各种证券诉讼案。它可以代表委员会及所有的部门就法律问题发言,并可提出法律建议,而且负责对相关法律的解释。它的权力范围很广,比如它可以豁免对内幕交易的起诉。
(6)政策调研办公室:这个办公室在高级经济学家领导下,对法律、法规的修正意见提出分析建议,为内部和社会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