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银行。
银行传统意义上是提供短期或中期贷款的机构。贷款金额大小不定,但时间不会太长,有些是季节性的,而且都签有特别的合同。同时,如果有房屋、机器、不动产抵押的话,银行也可以提供长期抵押贷款。但银行不会提供无担保贷款或提供贷款作为企业的启动资金。
成本:浮动利率,最高可比优惠利率高5个百分点。期限: 30-90天,放款最高期限为3年,长期抵押贷款可为7年。
投向:流动资本,应收账款、设备。
附属担保:无担保、资产抵押、个人担保。
利:成本比其他金融机构低,且有多家分支行。
弊:一般只对已经创建的公司提供贷款,且希望贷款有个人或其他附属担保。
2.商业性金融机构。
一般来说,取得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可以应收账款甚至存货作抵押。他们的贷款利息要比银行高,而且他们要求每月对其附属担保进行核对(应收账款、存货)。成本:浮动利率,最高可比优惠利率高7个百分点。
期限:视贷款金额而定,一般1一8年。
投向:流动资金、购并资金、机器设备、不动产。
附属担保物:对资产的处置权、个人担保。
3.租赁公司。
租赁公司贷款具有比银行更高的灵活性,企业可以从租赁公司中借资产(设备),或者企业可以购买某件设备后再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中借过来使用。一般租赁期都很长,而且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可以按月、按季度、半年,有时甚至一年一付。如果考虑税收优惠的话,租赁公司也会同意分期付,最后偿还主要部分。
成本:比优惠利率高6-8个百分点。
期限:可商讨,经营租赁最短为6个月,融资租赁可以无限期延长。
投向:不动产、购并资金、设备。
利:灵活性高, 100%融资,减少因持有财产而带来的费用(如税款)。
弊:成本较高。
4.储蓄贷款协会(Saving and loan Association)。
储蓄贷款协会虽然有很多弊端,但它仍是一个可行的资本提供方。一般来说, S&L更倾向于以不动产作抵押提供贷款。
成本:与银行差不多,根据优惠贷款利率而定。
期限:最长要到15年,有时也提供放款最高限额。投向:流动资本、不动产、设备。
附属担保:个人担保。
利:花费低,利于不动产租赁。弊:金额较少,契约严格。
5.小企业联盟(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小企业联盟是企业寻求贷款的最后一站,因为它放款的条件是企业的贷款要求被其他贷款方拒绝。在大多数情况下, SBA提供的贷款是有担保的,且金额上限为50万美元。根据借款方的不同条件,他们提供一系列贷款计划。但这些计划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必须订立条件严格的契约。
成本:浮动或固定利率,根据优惠贷款利率而定。
期限: 7——25年。
投向:流动资金、不动产、设备。
附属担保:资产处置权、个人担保。
利:最终的资金来源,花费低。
弊:保留对资产的处置权,要求个人担保。
6.工业债券组织(Industrial Revenue Bonds)。
工业债券组织并不针对正在创建的或刚起步的企业进行贷款,但有股票的公司除外。他们大多给企业用于实施不动产计划和大规模设备购买、安置。有时,他们还进行设备租赁业务。
成本:浮动或固定利率,免税后是优惠贷款利率的70%-85%.
期限: 5-15年,有时更长。
投向:购并资金、不动产、设备。
附属担保:以固定资产作担保。
利:低利率、期限长。
弊:主要看当时市场资金的充裕情况,有严格的政府规定,费用较高,必须合法。
7.人寿保险和养老基金。
这类公司一般为已创建的且拥有大量股本金的企业提供大量融资。因此,他们的贷款对象往往是金额高达几百万美元的投资项目。
成本:固定利率,视长期市场上的利率而定。
期限: 5-25年,有时可至30年。
投向:不动产、设备。
附属担保:可作担保的资产、债券。
利:利率与银行利率一样或接近,期限长。
弊:金额不大,合同要求严格。
8.杠杆收购公司 ([LB0] Leveraged Buyout)
杠杆收购公司在近10年来,也扮演了资金提供方的角色。他们借钱买入一家公司,然后利用公司经营所获现金来偿还债务。它们通常利用大量削减开支及变卖部分资产来还债,从而获利。给杠杆收购公司(LBO)提供贷款的一般是商业银行/工业债券组织和其他私人投资机构,他们的启动资金一般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刚才我们列举了很多可以提供贷款的机构,但企业家须明白,除公募或半私募股票外还有其他的方式。有一些特殊投资者他们有充足资本需要专人打理,这些资本也在寻找出路。
9.专业风险资本公司。
专业风险资本公司属于高风险基金,它为企业提供创业资本。这种公司一般由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其他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共同投资组建。
可提供金额:一般是50万甚至更多。
结构:可转换优先股。
成本:一般复合年利润率为30%。
用处: 5000万以上的高增长公司。
利:金额较大。
弊:企业必须有高成长潜能。
10.研究和发展伙伴( [ R&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Partnerships)。
在1986年税收改革前,R&D 曾是小公司的一个主要资金来源,现在,一些形式的伙伴关系仍然存在,比如不动产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