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的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 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一般而言,连续竞价的成交原则为;第-一价格优先,第二时间优先。而集合竞价的成交原则为:第- ^成交量最大优先,第二价格优先,第三时间优先。简单来说,集合竞价是“先报价、后撮合、再成交”,而连续竞价则是“边报价、边撮合、边成交”。
在我国,股票的开盘前实行集合竞价,开盘后实行连续竞价,即开盘成交价以集合竞价确定,开盘后的成交价以连续竞价确定。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2)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者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照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4)若有多个价位满足最大成交量原则,则开盘价取与前-交易日结算价最近的价格。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什么是期货集合竞价?期货集合竞价时间?
期货的交易中,集合竞价是相对连续竞价而言的。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商品期货08:55~08:59,股指期货09:10~09:14),所有投资者的买单或卖单都输入电脑进入报价系统,但交易所并不撮合成交;接下来交易所在撮合成交时间(商品期货 08:59~09:00,股指期货09:14~09:15)按照一定的规则确定撮合成交价和成交量;最后每个股票或期货合约会以交易所撮合的成交价作为开盘价,同时以该价格最大限度撮合可以成交的单子。
一般而言,连续竞价的成交原则为:第一价格优先,第二时间优先。而集合竞价的成交原则为:第一成交量最大优先,第二价格优先,第三时间优先。简单来说,集合竞价是“先报价、后撮合、再成交”,而连续竞价则是“边报价、边撮合、边成交”。股票实行的是开放式集合竞价,而期货实行的是封闭式集合竞价。
期货市场成交本质?期货市场连续竞价规则?
拍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的定义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所以,拍卖和普通的买卖方式的差别就是公开竞价,而不是私下里的一买一卖。因为公开,所以存在充分的竞争,也存在各种影响因素。别人的行为往往会影响你的判断,你的判断会影响你的行为,你的行为会去影响别人……由此循环,市场就变得越来越复杂。
我们所有的委托单分成两种形式。一种是大于等于市场的卖一价格的多单或者是小于等于市场的买一价格的空单,这种委托单一旦报入市场,马上就会有成交(能不能全部成交要看委托数量),这种委托单我们叫做主动委托单。另一种委托单是小于市场卖一价格的多单和大于市场买一价格的空单,这样的委托单报入市场后,不会马上成交,可能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成交,这种委托单我们叫做被动委托单。
拍卖本身,最早是一个一人卖、多人买的游戏。卖方是被动委托,买方在不断竞争之后产生主动委托。交易的过程,实际上是多空双方互为对方拍卖的过程。期货成交规则的设计非常类似于拍卖。想要了解推动期货市场的动力和定价机制,我们来了解拍卖的几种形式。
了解了拍卖方式和集合竞价原理之后,连续竞价就变得非常容易理解了。
期货的连续竞价有以下原则:
(1)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如图下图
如果要做多5月合约,则报价格大于等于41710就能优先成交,而报价41705就必须等之前先报的7手单成交掉之后才能轮到。
(2)板上平仓优先、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交易所为了使投资者或期货公司能够及时控制风险,所以设置了在涨跌停板上平仓优先的原则。
涨停板的时候,持有空单的投资人可以报涨停板价格买平仓,报人之后即排到所有买开仓单的前面;跌停板的时候,持有多单的投资人可以报跌停板价格卖平仓,报入之后即排到所有卖开仓单的前面。
正是有了这样独特的优先规则,使得期货市场多了很多精妙的操作手法——利用平仓优先原则来争取在涨跌停板出现时的无风险套利和短线机会。我们将在下册“限价法则”中详细探讨。
(3)板上上期所平仓优先、平今优先。由于交易所主机系统的差别,截至2011年2月,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指令里仍然区分了平仓、平今仓和开仓三种性质。而在涨跌停板出现的时候,平仓单比平今仓单更加优先。而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不再区分平仓和平今仓,一律归为平仓。所以无论是今天开仓的平仓还是今天之前的持仓平仓单,其报价地位相等,都优先于开仓单。
(4)有多个可成交价则取最接近前一笔成交价的价格,也就是所谓的绕价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