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上半叶,内幕消息在华尔街并非新鲜事,内幕交易虽然违法,但美国的司法系统很少介入对其执行相关法律。随着上市公司购并风潮渐起,有关购并的内幕消息不断在华尔街引发股海巨浪。
80年代早期,这股内幕消息热愈演愈烈,经纪人之间、上市公司之间、律师事务所之间、高管之间,但凡有巨额利润产生的地方,贪婪的本性就会驱动人们用各种手段传播内幕消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因此不断收到投资者对此的投诉,但证交所对此类的投诉司空见惯。很少对内幕消息有所惩戒。
1981年9月,华尔街爆出一桩内幕交易丑闻。一家名叫霍顿公司(E. F.Hutton&Co.)的券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举报沃奇特尔·利普顿·罗森·卡特兹(Wachtell Lipton Rosen&Katz)律师事务所37岁的合伙人卡罗·弗洛伦提诺(Carlo Florentino)在两年多时间里涉嫌从事内幕交易,利用他所经手的并购案信息,提前购买客户公司的股票,并从中牟取暴利。
为平息事端,卡罗随即从合伙人公司卷铺盖走人。霍顿公司的律师们则表示,该公司雇员并没有做错什么,尽管这一备受怀疑的交易并未被发现,但依然是个“奇耻大辱”。而华尔街上的律师事务所和投资银行也表示,对内部人在公司客户的交易上有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有的公司甚至还调离了涉及机密敏感信息的人。用律师们的话讲:“他们应该能够‘自我管理’。”
卡罗的案子如昙花一现,华尔街很快淡忘了这则丑闻,继续在市场的起伏更迭中争名夺利。在华尔街,消息就是钱。利益在贪婪的驱使下总会挺而走险,将法律法规弃之一边。根据《金钱》(Money)的调查,华尔街的顶尖分析师平仓一组公司的一笔大单就可以赚到上百万美元。如果一个分析师能在第一时间给他的大客户诱人的消息,他也将会因此得到大量股票交易的回报。
SEC首席律师、雷厉风行的赫尔伯特·米尔斯坦(Herbert Milstein)曾在1970年预言:“金融市场的混乱将是80年代的主要故事,当我们回顾这十年,我们就会问自己,“那些监管者哪儿去了?”
面对华尔街的种种投机违法乱象,《金钱》杂志对SEC为何罕动真格找到了几条理由:第一,SEC一直被批评预算不足,人手不够,第二,上市公司的文件中只有很小一部分应法律要求完全接受检查:第三,虽然个人投资者更敢于揭露一些有问题的投资行为,但他们几乎得不到任何信息去评估这些问题投资行为的真伪等。
1985年4月,《商业周刊》以“内幕交易泛滥:证交会斗法内幕消息无果”为题的封面文章,大篇幅地报道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内幕交易惩戒不力的报道。这篇文章引起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但华尔街上内幕消息的传递并未因此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