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成名让这个来自南部乡村的33岁年轻人有些迷失了方向,就像一个还没有准备好的歌手突然被推上了万众瞩目的舞台一样,面对着热情的粉丝和掌声、鲜花,罗杰斯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他突然发现一条通往花花世界的通途就在他脚下,人们对他的热情不再因为他的南方乡下人身份而变得遥远疏离。他迫不及待地趟入这个灯红酒绿的浮华世界中,开始混迹于纽约的各个社交场合。他因此结识了不少朋友,其中包括不少以往对南方人有些轻慢的“北佬儿”。
很多从边远小地方到大城市打拼的人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多年在大城市打拼,思维和生活习惯都在悄然发生改变,等到有一天突然功成名就后,自己的归属问题重新提上日程。已在纽约打拼八年的罗杰斯也开始对自己的归属进行第二次确认,他到底是个纽约客还是个出身卑微的“南方乡巴佬”呢?伴随热情的鲜花美酒奉送的是女人的香唇和勾魂的热情,让他这个直在苦日子里煎熬的“土包子”犹如到了人间天堂。这个时期的罗杰斯是一个被娇宠坏了的顽劣男孩,他开始疯狂工作、疯狂享乐。
正像人们总是对自己没有的东西极度渴求一样,来自南方乡村的他疯狂迷恋北方妞。他的口音也有所变化,白天在华尔街冲锋陷阵时,他一口老道的纽约腔无懈可击。而当他与南方老乡聚会,酒过三巡之后,地道的亚拉巴马乡音脱口而出。
他变得很快,喜欢去饭馆、剧院,喜欢和聪明、有思想的人在一起,也喜欢说俏皮话。当然,他最钟情的还是参加南方老乡的聚会。晚上他会开着他的宝马摩托一路飚到曼哈顿东北部的哈莱姆(Harlem)黑人居住区,在那里,他的朋友—来自亚拉巴马西南部莫比亚市的凯莉夫人,总会在公寓里用炸鸡块、炸鲶鱼和美酒来招待聚集在纽约的南方老乡。而他总是在喝上一瓶威士忌后,开始大谈炸鲶鱼如何美味。
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出身,他知道他的灵魂和血液里都打上了南方人的烙印。可在奢华与势利的华尔街,他必须要以这里的游戏规则行事。在哈佛俱乐部的一次午餐会上,他很无奈地向人抱怨:“我是个很努力的人,这里的人粗鲁无礼又冷酷,我现在也有点像这样了。我的北方朋友谈及我‘迷人’、‘甜美’的嗓音时,我知道我变了,我讨厌这样!”
他永远也不会忘记,有一次他在中西部的一个机场租车,租车公司的人表示他没有预订,没车可租。他快速冷淡地告诉对方他已预订,并要扣留这家公司的合同。那位女士抬头看了他一眼断定:“你一定是从纽约来的。”想到这一幕他就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天哪,这样真的会很糟糕吗?
1975年春夭,罗杰斯开始认真考虑在纽约为自己物色一处永久居所。此时,美国经济正在衰退的深渊里备受煎熬,市场在哀痛中垂败.房地产市场更是人气惨淡。罗杰斯此前一直居住在曼哈顿上西区西103街-113街一带.这个上凤上水的地方将纽约最好的建筑和风景尽收眼底,附近的中央公园、远处的哈德逊河、近在咫尺的哥伦比亚大学,一个城市最IN的风水所在之处都在此汇集。但罗杰斯还是希望能到纽约其他地方看看。他要的是一处能彻底扎根,能够像自己的“宫殿一般的大宅子。朋友们可以在这里找到安歇之所,他也可以在这里“笑迎天下客”,休养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