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9日消息,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规定,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意见》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公司夯实估值基础,提升公司管理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意见有几大亮点:
第一是用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支持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给自己忠心耿耿的员工和干部股份的机会到了,低估的好股票实施的时机到了。
第二是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债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是一个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回购后再融资优先审批也是一个有力支持方案。
第三是低于净资产股票超过440家,20个交易日跌30%股票数量也比较可观,达到政策门槛的股票数量比较多。总的来说,意见具备广泛的适应性及可操作性,对稳定市场有重要作用,稳定市场的力量由从上至下转为由下至上,大大加强了上市公司本身稳定股价的主动性,从而增强了市场的稳定力量。
特别是国企央企等性质的大型上市公司由于得到财政部及国资委的支持,可操作性就大大增强,其实力和能力都不可小觑,是稳定市场的重要力量。该回购意义是重大利好政策,在一系列重要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市场稳定可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