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688007,SH)7月29日深夜披露称,公司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关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达电子)起诉光峰科技、深圳市福田区索普尼投影视频系统商行(以下简称索普尼投影)的三份《民事起诉状》,以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三份《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合计4843.6029万元,光峰科技3000万元存款因此被冻结。
据悉,原告台达电子称其系第ZL201610387831.8号“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第ZL2013100174478.0号“光学系统”、第ZL201310625063.1号“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等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台达电子认为,被告之一光峰科技和被告之二索普尼投影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规格型号:AL-LX410UST)”的行为,侵犯了其上述发明专利权,造成了经济损失。鉴于此,台达电子请求法院判令光峰科技等停止相关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资料显示,光峰科技是一家激光显示科技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激光电影放映机光源、激光电影放映机、激光电视光机、激光电视以及激光商教投影机等。其中,2016年~2018年,公司激光商教投影机销售收入分别为1.78亿元、2.54亿元和3.27亿元,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大。而公司此次涉诉的产品正是一款激光商教投影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台达电子曾出现在光峰科技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公司当时披露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编辑的《产业专利分析报告——新型显示》书籍显示,光峰科技荧光激光技术专利申请量为109项,台达电子申请量为13项。
对于上述诉讼,光峰科技表示,经分析,公司产品未使用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侵犯该涉案的3件专利的可能性低。AL-LX410UST投影机为公司40多款激光商教投影机产品中的其中一种。公司称,该型号产品销售额不到其2018年营业收入的1%。
不过,上述诉讼还是给光峰科技带来了一些麻烦。上市公司称,经查询,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一个账户存款中的
3000万元被冻结。但公司认为,其银行账户的现金余额充足,该笔财产的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资金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