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实施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为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科创中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若干意见》昨日正式发布。
意见指出,要发挥上海金融法院的专业审判优势,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因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和涉金融行政纠纷,探索由上海金融法院实行集中管辖。本次意见涵盖了司法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工作原则及具体措施,后者包括四大方面共21条。
意见称,要深化金融审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科创板及注册制司法需求相适应的审判机制,探索完善涉科创板证券纠纷案件示范判决机制。对涉科创板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引发的涉众性民事赔偿纠纷,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
意见指出,针对涉科创板刑事、商事、金融、知识产权、行政、执行等各类纠纷,提前研判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差异表决权安排等改革创新带来的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作出相应司法安排。依法惩治涉科创板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涉科创板证券交易过程中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切实保障科创板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上市制度。
同时,针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经营方面的特殊性,意见强调,依法妥善处理因红筹企业及存托凭证带来的跨境司法管辖、法律适用及司法执行等问题。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法院还将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和证券支持诉讼。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案件17万件,标的总金额1400余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2264件,同比上升86%。
截至昨日21时,全部审核受理的科创板发行人达到123家。交控科技与南微医学首发申请获得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同时披露铂力特与瀚川智能将于6月26日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