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昨日就科创板企业首轮问询及回复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科创板受理企业披露的招股书质量参差不齐,与试点注册制改革要求以及市场各方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够」。
一是对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不够充分。比如,未充分披露核心技术的来源、研发团队情况、技术先进性程度、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及竞争优劣势、技术的迭代性和可替代性、技术路线演进和发展趋势、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及收入占比等。
二是企业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清晰。部分科创板招股书对业务模式特别是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披露不清楚,产供销模式与财务数据缺乏对应关系,行业上下游经营和竞争情况,披露比较分散、模糊。
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揭示不够到位。不少招股书未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进行风险揭示;未能对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对发行人的影响程度进行充分披露,缺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定量分析;有的风险因素披露违反规则要求,包含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风险揭示变成自我表扬等。
四是信息披露语言表述不够友好。有的招股书未能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突出事件实质,而使用市场推广的宣传用语,明显美化甚至夸大;有的大篇幅披露与发行人相关度不大的行业等信息;有的招股书则使用很多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有的未能尽量使用图表、图片或其他较为直观的披露方式,以及引用第三方数据或结论未注明资料来源等。
五是文件格式和内容安排不够规范。比如部分招股书未能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披露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和依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简单照抄会计准则;各主体承诺事项仍大量堆砌在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未能达到重大事项提示以简要语言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事项的目的等。
上交所指,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如何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要求,理解深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够。上交所提醒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务必严格按照科创板注册制相关规则要求制作、修改招股书。上交所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招股书,将刨根问底,持续加大问询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