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即日常公告主要包括三类:董事会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公告。
(一)董事会公告董事会公告
是投资者平时见得最多,也是最有参考价值的日常公告,特别是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告,往往将对上市公司当前的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需要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有疑问时可以请专业人士给予解释,或者直接打电话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寻求进一步的说明。
如爱建股份(600643)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7月9日召开,审核通过《重大重组合作意向书》,并于7月13日发布公告并停牌:“拟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7月13日起连续停牌”。爱建股份之前曾三次出现重组失败,这是第四次抛出“绣球”。对于此类公告,投资者宜仔细研读,不宜盲目追高。实盘上,该股由于前期大幅炒作及重组进程低于市场预期,8月12日复牌后出现一番暴涨暴跌,先于8月12日封涨停板,又在8月13日开始的随后几个交易日出现四根长阴,让不少追高买入的散户损失惨重。8月13日下午就曾有一位客户打电话咨询笔者,这位客户在6月份以13.6元左右买入该股,在8月12日复牌涨停当日舍不得抛出,8月13日早盘出现震荡时仍舍不得卖出。该股下午随着大盘的走弱一路走低,跌到7个点左右时咨询笔者该怎么办,笔者当时认为大盘当日正处在下跌中继日,该股抛压严重,且庄家早已出逃,建议“就地卖出”,还可以保留部分利润。通完电话之后,尾盘大盘出现小幅走高,这位客户又看到了希望,认为爱建股份应还有反弹,继续持有,没有卖出。很不幸,该股随后几个交易日一路跌到10.27元才见到像样的反弹,多跌近30%。后来这位客户打电话过来说“悔到肠子都青了”。可见,董事会的重大消息公告对股票走势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投资者必须慎重研究。爱建股份走势如图4-1所示。
图4-1 爱建股份(600643)
需要说明的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公告的有关信息并不能完全代表上市公司的最终结果。因为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必须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通过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后,该项业务就正式生效,才会形成最后的“结论”,董事会才能据此去具体贯彻实施。
虽然董事会决议公告还要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后才能实施,但是董事会公告是第一时间的公告,往往会涉及上市公司对外的重大投资行为和股权变动事宜,且一般情况下,股东大会否决董事会决议的概率还很低,投资者对董事会公告应给予特别关注。
(二)股东大会公告
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最终的法律效用,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股东大会公告要远远重要于董事会公告。但是由于一般股东大会召开都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一个月以后才进行,存在一个月的时间滞后现象,并且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都必须在董事会公告中予以说明,所以对于一个瞬息万变的证券市场来说,对于一个竞赛抢时间、竞赛抢先机的投资者来说,董事会公告就远远重要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分为定期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定期股东大会原则上一年两次,主要部分在每年的年度报告后和中期报告后,所以它们属于例行式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主要是审议与年报有关的各类议案;中期股东大会主要审议与中报有关的各类议案。临时股东大会是在定期股东大会之外,之所以是“临时”,因为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公司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或公司持股比例达到一定限度以上的股东(可以联合)认为有必要。因而,临时股东大会往往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揭示。
(三)监事会公告
至于监事会公告,投资者可以不看。因为目前中国《公司法》中所称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也就是说,上市公司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权分立及相互制衡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监事会的作用地位还不能充分地彰显。结果,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职责,也不能对董事会决议提出否决性意见,这就使得监事会的公告内容对于投资者来说不具有“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