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理财的具体操作方式和融资方式基本上有下列三种:
1、投资委托方自行开户,同时把资金账户全权委托给受托方
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受托方大多都是在市场中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投资高手,或者是证券公司的精英人物,后来自己跳槽出来单独开展业务,他们多以股票工作室的名义进行相关活动,一方面,他们既没有进行有关的工商登记,另一方面,也没有所谓的法人账户。但是,他们往往能够依托于所在证券商的大力支持,将自己各种各样的资金托管以代客理财的方式得以实施。
他们手中所支配资金除了客户委托的资金外,一旦他们主动地承担操纵某些股票的价格,便常常会有相关券商暗中给以透支的资金并与之联手运作,因此,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同样是证券市场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以高额回报作为承诺募集资金的起点,是这一类股票工作室的主要特点,他们的收入主要有三种:
①证券投资过程中操盘收益的提成;
②大额股票成交量交易佣金的返还;
③咨询服务热线的收益分成。
其中,交易佣金返还基本上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它们把大批资金量较大的客户拉到与自己有协议提成的券商营业部中,从而将这些大额的成交交易额都记在“股票工作室”名下,大都可以得到大额股票成交量交易佣金30%~60%的返还比例。故此,在这种利益的操纵之下,不少“股票工作室”的操作人员也在很大程度上以增加返佣为自己的首要操作目标。
基于这种原因,许多证券公司里也豢养了一大批如此“追涨杀跌”的超级短线高手,在某些行情较好的时候,因为他们强力操纵的大量“快枪”资金造成的大量交易资金量,使得所谓市场“龙虎榜”里面的资金流量陡然增大,从而促使场外众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误以为那是控盘主力庄家的操纵资金。但投资委托方也有可能不在受托方(“股票工作室”)所指定的券商营业部中开户,那么这种情况下交易佣金返还这一块收益“股票工作室”就没有了。
“股票工作室”在代客理财的具体运作过程中,一般是投资客户自己掌握银行存折和密码,之后凭投资客户自己的深沪市股东代码卡办理委托理财手续,证券公司会出具一份资金监管担保书,这样调动资金必须经投资客户本人和公司共同盖章签名才有效,资金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而对于这些资金来说,一般都是不保底的。如果亏损股票工作室一方也不需负责,全部由投资客户自己单方面负责。投资客户当然也多有一个考察期,当他们认为能够为他们赢来利润时,他们才会把自己全部的资金交给这些股票工作室进行全权运作。
为了提高回避投资风险的系数,这种合作方式股票工作室所要求的最低投资期限多为6个月以上。并根据投资客户投资资金量的大小来决定分成比例,资金面大的,提成一般会相对比较少,一般都是在10%~50%。
在市场上同样有这么一些喜欢与人合作的券商,他们一旦介入证券市场做庄,由于他们手中所掌握资金的性质与众不同,更多的时候,他们常常需要某些寄居在自己营业部里的大量资金帮助锁仓。这样一来,才能够很方便、有效地调动自己的“自营”资金。因此,他们在市场上真正操作起来,就总让一般市场上的投资者感到莫名其妙。他们往往看到某些控盘的股票成交量隔一段时间就会放大一下,并且,这种时间的间距一般都较为均匀:每每到了某一十分关键的时刻,这些被他们控盘的股票总是能够及时地有一定增量资金介入托市,同时股票的图形形态也相应地会同步走好,但是只要场外的众多投资者一追进去,在很大的程度上大都会被套得结结实实。
2、投资委托方把委托资金打入受托方账户,双方签订有关融资操作的投资合同书
这与他人和机构进行融资的合作形式,完全改变了一般合作方式中资金所有权不变的特性。投资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一定比例的操作资金,在受托方管理人提供一定资金数量上约为投资委托方资金15%~30%的担保后,然后再由所在证券公司负责相应的监管。受托方管理人则以自己的名义、账户进行买卖投资证券。由受托方按事先的约定向投资委托方支付利息和盈利分成。一旦该笔资金因受托方的操作原因影响而出现亏损,只要一接近其所提供担保资金一定量度系数时,证券公司即会要求受托方增加保证金,否则负责监管的证券公司就可能会马上进行平仓。
在操作的时间方面,一般都是要求投资委托方本金至少1年不抽走,至少需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利润。而有关分红方面,受托方给出的回报率基本上都是可以达到12%~15%。交易量的佣金则一般要归受托方所有。
在证券市场的实际操作中,投资者要求私募基金代自己打理有关资金之时,种种合乎情理的做法在双方协议之中,变得非常盛行。例如投资一方拥有3000万元银行信贷额度尚未用足,又不想再投入自有资金,于是私募基金就多会以自己所持有的股票向银行进行抵押,这借贷来的3000万元依然算入投资一方的资金内。至于一些私募基金也让一些较大资金的投资者专门做自己资金的监管人,以此更能够增强双方的信任程度。
正是这样一种十分宽松的投资合作机遇与环境,只要合作投资双方通过某种程度上的协调发展,取得了相当操作程度上的共识之后,一切存在于投资双方之间的合作障碍也自然迎刃而解。随之而来的也就是方方面面各种渠道巨额资金的流入,各式各样的市场运作也相应地接连不断,畅通无阻。
3、投资委托方与受托方基于共同的投资,共同出资入股成立一家股份公司进行相关的投资
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证券投资类型人才的需求量也呈现出一种同步增长趋势,大量证券公司的精英人物纷纷自己跳槽出来单独开展业务。由于他们专业知识熟悉,前期又有较好的各种类型大客户基础,因此诸如“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融资服务公司”、“市场策划服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和“财务顾问公司”等新型投资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
它们与其他操作形式的私募基金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正式注册设立了一家专门的投资公司,进而以这个投资公司的名义和账户进行相关证券买卖。如果这种公司类型的资金在具体运作上比较合乎规范的话,则势必难以避免地将产生两个使它们难以逾越的难关:一是公司资金的整体进出殊为不易;二是它们除了在买卖证券时需要缴纳有关税费外,在平时还需要缴纳营业所得税,分红派息部分可能还需为之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一般的情况下,这些投资类公司都有一部分自有资金,并因它们规模大小的不同,受到监管的力度也完全不一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般要求拥有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金,并要求该类公司的核心员工持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而且常常被有关部门纳入重点调查对象之列。而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仅需10万元人民币,并且常常不受什么约束,也很少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不过,这类公司大多不像投资管理公司那样名正言顺地打着大招牌,所以多半只做熟客生意。
像这样的一些投资类公司,它们往往会尽可能地设立一些与之相关联的公司。因为这样一来,不管它们是以什么名义在使用那些流动性极强的生产经营性资金,更多地甚至是银行出来的贷款资金,只要在具体操作程序上巧妙地拐上了一个弯,资金马上就可以辗转流入某个股票资金的账户里。
同时,这些账户不仅仅只是可以分散所有的流通股票筹码,以掩人耳目,规避高层的监管,也可以更加方便地申购新股,从而形成一条十分稳定的资金收益渠道。
国内很多种类型的投资管理公司除了在做二级市场的投资业务之外,还同时积极地参与相关的资产运营中介服务。
这些主要是他们有着大量而又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其触角涉及各地政府部门、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各类财经媒体,以及各类科研院校。他们巧妙地策划着各类上市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行业调整、资源整合,大肆玩弄着“空手套白狼”的投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