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报告具体包括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包括召开会议的次数、各次会议的议题等。监事会报告反映了监事会是否履行了监事会各项职权和义务,是否充分行使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是否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应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发表独立意见。这些意见的内容也是投资者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的依据。
(1)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重要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及披露日期。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通过这部分,投资者可以了解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作出评价,明确说明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是否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合法。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发现内幕交易,有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7)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或者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低10%以上或较利润预测数高20%以上的,监事会应就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明确表示意见。
也许投资者会发现,监事会报告往往只不过是董事会报告的翻版,并没有充分发挥它的监督作用。但是,投资者们并不要因此忽略这一部分。有的公司的监事会还是有效地履行了它们的职责的。例如,ST高斯达的监事会就在2000年年度报告中,指出了第一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巨额欠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