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益管的比较:美国对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的监管
在美国,虽然金融期货、期权作为金融创新的出现只有30多年的历史,但其发展十分迅猛。无论在金融期货期权市场上的品种、交易方式和市场交易规模方面,还是在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管理体系和交易法规方面都较具典范性。美国对金融期货期权市场实行“三级监管体制”的模式,即实行政府监管、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和交易所自律管理。
(一)政府的监管
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的政府监管,就是政府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对期货期权市场进行管理。1974年以前,全国期货市场的政府监管机构是农业部所属的商品交易管理局。期货交易在20世纪70年代进一步拓展到非农产品后,原监管机构已不适应。为此,1974年通过了比较系统、严密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并成立了由联邦政府授权的独立监管机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该法案分别于1978年、1982年、1986年和1992年作了几次重大修改,不断明确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职权和政府对期货市场的监管。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作为国会同意的政府主管部门,保持着对全国期货行业的独立管辖权,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5名专职委员都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表决通过后,由总统任命。其中1名委员由总统指定为主席。所有委员任期5年。委员会下设;交易与市场部、经济分析部、法规实施部、执行董事办公室、主席办公室、综合咨询处。其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在芝加哥和纽约设有区域办公室。所有有关期货交易的业务都归属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管理。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监管整个美国国内期货行业的同时,还监管在美国市场上市的国外期货合约。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所有商品期货买卖的审核和监督,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垄断、欺诈等行为的发生;增强竞争机制,以维护期货期权市场的正常运作。它通过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措施使整个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置于政府宏观和全面监管之下:
1.制定详细的交易法规、专门条例,贯彻实施国会通过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和《期货交易法》等;审查批准各交易所的行为准则;派出代表在各交易所的交易场内检査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2.审查和批准各交易所提出的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交易品种、工具、金融期货合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和否决权。
3.对交易所的会员和经纪人资格拥有批准权,对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的中介(各交易所、纪经商)拥有监督权;对交易所及其会员的业务状况和财产进行检査,有权随时查阅有关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的一切账目、文件和资料(被检査者必须服从),对查实的违法违章者,有权依法处置;对商品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实行每年重新登记注册的措施,对不符合规定要求者,取消或暂停其经纪资格。
4.分析检查市场交易秩序,防止垄断、操纵行为,避免价格暴涨暴跌和市场交易混乱。委员会依法规定了交易所必须保存的有关交易记录;明令禁止哄抬价格、虚购虚抛、利用联营活动来抬高(和压低)价格等。
(二)行业协会的内部管理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是美国唯一的期货自律组织。它管理着所有期货经纪者的登记、会员纠纷的仲裁、会员财务状况的稽核、期货推广教育,以及其他与期货经纪业务相关的事项。
该协会依据1974年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而成立。1981年9月该协会被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正式批准为注册登记的期货联合会。该协会的会员包括:期货经纪商、中介经纪商、期货共同基金的组织者、为客户做期货交易咨询的期货交易顾问。交易所、银行和其他有关期货业务的团体也可以加入该协会,但不必成为会员。全国期货协会的中枢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42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期货佣金商代表14人;期货交易顾问代表3人;商品合资基金经理代表2人;介绍经纪人代表3人;期货交易所代表13人;社会公众人士代表3人;商业机构代表2人;商业银行代表2人。协会理事的任期为3年。
美国期货协会在金融期货期权行业的主要任务是.为金融期货期权行业制定并实施综合性自我管理制度;提高个人、公司等金融期货期权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及财务信誉;保护金融期货期权参与者的利益;督促各会员严格遵守自律组织及国家金融当局或其他部门制定的管理法规的规定;积极防范违规事件的发生。它的主要职能有:
1.强化会员的标准、职业道德和规范,实施客户保护条例。全国期货协会为保护客户权益,对其会员规定职业道德准则,要求会员遵守各种交易规章条例。
2.审核专业金融期货期权人员的会员资格;协助国家对从业人员进行初审和注册。在登记的过程中,全国期货协会就各种经纪商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可以驳回申请,也可以就资格不足的部分,做出程度不同的限制申请要求。除了审批会员资格申请之外,还被授权对希望进行联邦注册登记的申请者进行审批。
3.审计和监督专业的金融期货期权人员的资本数额、财务状况及一般规则的执行情况。全国期货协会根据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规定,对其会员每年审计一次;要求期货交易商及经纪公司必须随时保持适宜的资本额;将客户有关期货期权交易的资金完全分开存放,并做到有效的管理。
4.仲裁涉及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的纠纷及争议。全国期货协会为解决纠纷提供一个统一的仲裁系统,但它并不要求纠纷当事人必须到全国期货协会来仲裁,除非发生纠纷的双方都是协会的会员。在大多数情形下,只要客户提出要求,协会会员公司及其雇员当事人必须出席仲裁会。
5.向其会员及公众普及遵纪守法教育和金融期货期权的有关知识D全国期货协会也同其他交易所、经纪商一样,提供相当的期货期权教育和期货业咨询。同时,协会负责向其会员及公众普及遵纪守法教育;宣传、传达政府监管机构的有关政策法规;宣传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的基本知识;定期向投资者提供一系列资料,使之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组织传递信息,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未来收益及风险。
(三)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就是交易所对所内进行的各类交易活动进行的管理、监督活动。在美国,大多数交易所都具有非盈利性、服务性和民主性特征。交易所一般实行会员制,会员由一定名额的个人组成。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或理事会),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董事会(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确定交易所的重大经营方针和决策;审定并修改交易所内部的各项管理和交易规则;处理交易所中各会员之间的纠纷;解决各种行政及财务事务。董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交易所的自律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会员资格;监督会员的业务活动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不同类型的会员交易是否超出其规定的范围。
2.制定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这些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成为监督和管理交易所交易活动的行为准则。
3.监督交易场内的一切交易活动。包括监督交易所内交易的品种、数量、价格水平等。
4.检査经纪公司会员的资本充足率;审査其会计账簿和交易记录;检查是否多收客户佣金;检查代理业务是否超出其资金限额。
5.通过仲裁方式协调解决交易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对从事违章违法活动的交易会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维护交易规则的严肃性,严格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交易所的上述自律活动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监督,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必须经过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并且,交易规则的实施是在委员会的严格监视之下。
综上所述,在美国,政府监管层的主要监管内容是,制定颁布有关期货期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审批交易所、经纪公司的注册;负责期货期权的上市品种的审査。行业协会内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负责期货期权从业人员资格的考核;会员资格的认定;对交易所和经纪公司的财务进行监察、审计。各交易所自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负责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具体管理期货期权交易的运行过程。三个监管部门职责分明、相互补充、共同作用,形成了一个由上至下的运行保证系统,使金融期货期权市场得以高效、有序、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