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互换的产生背景
货币互换是从平行贷款的概念发展而来的。平行贷款当初是由跨国公司设计出来规避那些对跨国资本流动的限制的。在20世纪70年代,多数国家实施外汇管制,限制了众多公司的海外融资或路国投资的机会。跨国企业为了跨国融资的需要,盛行平行贷款或背对背贷款,就是两个跨国企业同意在两地互相给予对方融资。
平行贷款的优点在于:
(1)可以帮助投资者进入新的商品或服务的市场。
(2)提供了进入新的资本市场的入口。平行贷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了一些跨国货币交易所要求的税收;为国外附属机构提供了国外融资来源;可能减少公司的资本成本。平行贷款和背对背贷款有相似的结构和资金流向,但若发生违约现象时,两者有所不同。背对背贷款提供每一方冲抵违约的权利,即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无需再作支付;而平行贷款不提供这种权利,即若一方违约,另一方仍需履约,不能自动冲抵。举例来说,比如美国的A公司在中国有一了公司,而中国的B公司在美国也有一个子公司,因此在中国的A公司的子公司需要人民币融资而在美国的B公司之子公司需要美元贷款,故A公司母公司与B公司母公司可以平行贷款的方式互相给予对方的子公司当地货币来融资。以图6-1表示为:
图6-1平行贷款现金流
由图6-1我们可知,平行贷款或背对背贷款的一大好处就是它可以回避繁琐的外汇管制以取得中长期的资金,但也存在缺点:首先是不能消除汇率风险,特别是随着浮动汇率制的实行、外汇管制的放松,汇率风险已经成为阻碍投资者、筹资者间融资的重要因素。其次是A公司很难知道B公司的需求,反之亦然,寻找交易对手的成本很高。再次,相关文件与契约也非常繁杂,准备时间长、旷日费时。因此货币互换应运而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做中介,以及有标准格式的契约,上述困难可以迎刃而解。而货币互换的运作方式与平行贷款、背对背贷款是十分相似的,只是通过银行的配对( match),信用风险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最初,在交易中银行只扮演经纪人的角色。在了解当事人的需求之后,银行便寻找与其需求吻合的潜在交易对手,建议并协助双方谈判。交易安排妥当后,银行收取服务费用,不进一步参与金融互换交易。
市场逐渐成熟后,如果无法找到需求相对应的交易对手,银行本身便可担任交易的另一方,希望稍后可以找到适合的当事人。即使双方当事人的需求不能完全吻合,银行也可以协助双方成交,由银行承担剩余的头寸,并做避险的安排。在此情况下,银行开始成为金融互换交易的主角,而不只是扮演经纪人角色,并因此承担价格与信用风险,而不再依赖客户吸收相关的风险。银行将不完全吻合的交易存仓,以等待对应的当事人。银行不再向当事人收取金融互换交易的手续费,收入是来自于金融互换报价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