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的清算
1.清算的过程
基金终止时,应当组织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律师书面确认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公告。中国证监会监督基金清算过程。
2.基金清算小组
①自基金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②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③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清算程序
①基金终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组统接管基金资产。②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③对基金资产进行估价。
④对基金资产进行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全部资产剩余按基金持有人的基金单位比便分配给基金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