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付出不少资金和精力,终于盼到证监会对于公司定增方案的核准批复后,却迟迟不展开发行工作,直至批复失效——这种情形颇为少见,也令市场为其遗憾。
2日晚间,龙泉股份(002671)公告称,由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能在证监会批复文件规定的6个月有效期内(即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此,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那么,龙泉股份为何要浪费这历时近2年、来之不易的定增核准呢?
若想重启并不容易
早在2016年8月17日晚间,龙泉股份便发布了2016年定增预案,拟以不低于11.42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36.0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7亿元,投向新疆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1.84亿元、吉林分公司年产70km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项目723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
虽然当年10月31日,龙泉股份便向证监会申报了该方案的申请文件,但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情况,龙泉股份于2017年8月29日向证监会报送了中止审核的申请,并对定增方案进行了调整,集中在关键的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上。
调整后,其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7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531.65万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2017年11月9日,龙泉股份顺利收到证监会对此次定增的核准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531.65万股新股,并要求“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按照惯例,上市公司在得到批复后,都会备加“珍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然而,龙泉股份却选择了放弃。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过期失效,若再想重启,并不容易。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规定,龙泉股份后续若再推出股权融资计划,须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证监会核准。
因资本市场环境变化
“在取得上述批复后,公司一直努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的一些变化,公司才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3日上午,龙泉股份董秘办公室刘姓工作人员对经济导报表示。
但对于究竟是哪些市场“变化”导致,该工作人员表示其并不了解,“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都出差了。”随后,经济导报记者依据公司要求将采访提纲发送至董秘邮箱,但至截稿,并未收到回复。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自2017年11月9日龙泉股份收到证监会批复以来,公司股价走势并不乐观。2017年11月9日,公司收盘价为8.84元/股。至2018年5月3日,其报收5.71元/股。
为稳住股价,2017年12月10日晚间,龙泉股份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长杰《关于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鼓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积极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
然而,响应董事长号召的员工不足一成,市场也并未因此倡议做出积极回应。
根据龙泉股份2017年12月17日晚间公告,在上述期间,共有127位员工增持公司股票,共计增持94.35万股,增持均价为7.12元/股,增持总金额为671.89万元。而在倡议发出之时,龙泉股份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总数为1411人。
此外,龙泉股份此前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的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出现亏损,实现净利润-1646.85万元,当年承诺净利润则为4200万元。
不过,根据龙泉股份2017年年报,新峰管业2017年实现净利润1.12亿元,超额完成4950万元的承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