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单位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但国家不强制执行,单位视经济状况自行缴纳。
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2、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按时依法纳税,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每年缴费分别不得超过上年工资总额的1/12。企业缴费在上年度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在税前扣除。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作。
缴费未满15年达到退保条件的,企业年金(包括利息等收益)可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