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杠杆收购
Leverage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
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将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2.杠杆收购的操作程序
并购工作一般设计为四个阶段,即基础调查与意向接触阶段、专业谈判阶段、履行手续阶段和并购后整合阶段。杠杆收购与一般性并购的主要差别在于前期融资计划的设计和融资安排的落实环节以及股权投资套现的问题.
3.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的特点
(1)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借贷资金
杠杆收购中的杠杆是指企业的融资杠杆,反映的是企业股本与负债的比率,发生杠杆作用的支点是企业融资时预付给贷款方的利息。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首先是优先债券,约占收购资产的60%,是由银行提供的以企业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其次是约占收购资金30%的居次债券,它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最后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10%。
这样的融资结构产生的结果是:①企业负债率大幅度上升;②如果企业盈利增加,那么每股收益会大幅度上升,因为每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于购并者不希望让他人过多地分享并购后产生的利润,所以不享有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就成为理所当然。
(2)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在杠杆收购中购并企业主要不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或收入作为担保对外负债,而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购买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购并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取得成功后,以这家“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购并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由此而发行的债券由于企业负债率较高,并以未来收入或资产作担保,因而信用等级不到,被称为垃圾债券。
(3)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
以投资银行为主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杠杆收购的融资中作用重大,由于杠杆收购的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金融组织的强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只有投资银行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并且垃圾债券的发行也只有由投资银行进行操作,才能发行出去。
而投资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服务,是因为投资银行在获取高利率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巨额的佣金。因此,有人将杠杆收购归纳为投资银行和购并企业的合作博弈,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额交易合作剩余。
(4)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
杠杆收购以外部融资为主,其中间接融资由投资银行等提供,居次债券中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优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形式,严重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资本市场要允许企业以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资者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
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中要有进行杠杆收购的大环境,形成对杠杆收购的信任预期,只有如此,杠杆收购的融资才会顺利进行,否则,只能是一些意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