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退出,获利也非常惊人,不在于赚了多少钱,而在于赚了多少倍。
上市分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上市地不同, 退出的便利程度、获利倍数也不同。一般来讲,境外上市退出便利些,境内上市退出限制较多些;境外上市的市盈率低些,境内上市的市盈率高些。这是一般情况,具体到个案,也不一定。比如,互联网公司,一般都选择在纳斯达克上市、退出,因为这里上市收益最大。
如今,境外上市已经取消了“456 要求”。2012年12月20日,证监会公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取消了1999年发布的“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 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等硬性指标(俗称“456要求"),进一步放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条件。这就意昧着,中小民营企业可以不借用“红筹模式”而直接赴港H股上市。
以前在国内上市,企业要是不缺钱,就不能上市。上市必须要首次公开发行,必须要增发新的股份,而不能将股东原有的一部分股份拿出来卖给公众投资者,也就是必须发新股,不能卖老股。但在境外市场上,可以发新股,也可以仅卖老股、不发新股。
但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12 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允许卖老股。该《意见》指出:“ 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老股转让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东选择转让老股的,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老股东名称及转让股份数量。”
但卖老股所得的资金不能随便动用。该《意见》要求,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须保存在专用账户,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在老股转让所得资金的锁定期限内,如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1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10%转出;满2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20%转出;满3年后,可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出。非控股股东和非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1年后可将资金转出。转出之后,对于如何使用没有特别的监管。
IPO时,老股东可以套现一部分。老股东既可以是控股股东,也可以是PE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