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依据
A.基于现场总线的发电厂电气自动化系统项目
该项目自2007年4月已完成项目的技术预研、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进入开发阶段。完成上述研发项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项目已进入开发中试。项目实施完成后形成的新产品均为对原有优势产品的升级换代,具有较好的市场容量和市场占有率,可以为项目收益提供有力保证。同时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等资源的支持,并单独核算,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故公司从2007年4月对该项目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
该项目已于2008年5月末完成,于2008年6月1日结转无形资产,并按5年摊销。
B.高校信息化企业级集成平台及应用系统
C数字化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项目
该项目自2008年3月已完成项目的技术预研、需求分析、方案认证,进入开发阶段。完成上述研发项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产品的原型确认工作已完成,技术难点和风险已得到控制,目前各级电网公司都在进行教字化变电站的试点工作,今后2-3年预计将规模推广,具有较好的市场容量,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可以采用技术领先策略分享该领域的市场机遇。同时公司有足够的人员队伍、技术、财务等资源的支持,并单独核算,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故公司从2008年3月赶驭寸该项目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
该项目已于2009年5月末完成,于2009年6月1日结转无形资产,并按5年摊销。
D.电网高压/超高压保护装置项目
该项目截止2009年6月已完成项目的技术预研、需求分析、方案认证,进入开发阶段。完成上述研发项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技术难点和风险已得到控制,目前我国电网投资规模保持持续增长,电网高压/超高压保护装置是骨干电网设备安全保障的关键,具有较好的市场容量,也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网自动化领域的技术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有足够的人员队伍、技术、财务等资源的支持,并单独核算,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故公司从2009年6月赶驭寸该项目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