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鼎泰科技设立,但设立时股权结构并不是市政府批复的方案,董事长持有股权远超市政府规定的40%,高达67.8%。
鼎泰科技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及持股结构如表12-1所示。
表12-1 鼎泰科技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鼎泰新材与之前被否的湖南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公司一样,在公有制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嫌严重的公有资产流失。集体企业鼎泰金属2003年才改制,改制设立的鼎泰科技以零价格承接鼎泰金属的资产及负债,仅仅44年之后的2007年该公司就准备上市,从马鞍山市政府批下来的改制方案,改制费用竟然高达7324.8万元,若果真如此,企业完全可以破产,可政府没有让这个亏损频频、负债累累的企业破产,反而拿出国有的5块地作价6729.6万元为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买单,实际上这等于免费赠送5块地给刘冀鲁,政府在免费将集体企业鼎泰金属拱送给刘冀鲁的同时还倒贴6729.6万元,这还不包括集体企业改制评估过程中的低估资产、高估债务(如工商银行债务减免及专项资金虚拟债务等),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如此不平等的交易?这背后是否有不当交易或腐败因素?且市政府当时也只同意给刘冀鲁40%股权,为什么他会拿到67.8%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