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股指期货合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合约标的、合约乘数、合约规格、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保证金比率、每日价格波动限额、头寸限制、大户持仓申报制度、交易时间、合约到期日、最后交易日、最后结算价等十三个基本条款。
(1)合约标的
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为对应的股票指数。如道琼斯工业指数期货(DJIA Futures)的标的为道琼斯工业指数。
(2)合约乘数
每一指数点所代表的货币金额叫做合约乘数(mul印Tier)。如道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10美元(DJIA Futures$10),小型道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5美元(mini-sized Dow $ 5 ),大型道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25美元(Big Dow$25)。乘数为10美元的道指期货通常也称为标准型或中型合约。
(3)合约规格
合约规格又叫合约大小,即每份股指期货代表的合约价值。合约规格等于相关标的指数点位乘以合约乘数。假设目前的道琼斯工业指数为13000点,那么道指期货的合约规格为$130000,小型道指期货的合约规格为$65000,大型道指期货的合约规格为$715000。
(4)最小变动价位
最小变动价位又叫最小跳动点,是在进行股指期货合约买卖报价时的最小单位。合约交易要求股指期货的买卖报价必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如S&P5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1点,因此交易者不能报1350.51买进或卖出,而只能是1350.50或其他为0.1点的整数倍的报价。
确定了最小变动价位后,根据合约乘数,我们就可以计算出一份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金额。如我们知道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个指数点,而合约乘数为50港元,因此一份恒生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金额就等于1x50港元=50港元。
(5)合约月份
在商品期货中,合约月份又叫交割月份。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不存在实物交割,所以合约月份就是指合约的到期月份。如道指期货的合约月份为3月、6月、9月和12月。
(6)保证金比率
股指期货一般都采用保证金交易,即交易者不需要完全支付合约规格中所规定的价值,而只需支付该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率。这样,股指期货具有了较高的杠杆性,从而可以吸引许多交易者。每份合约的保证金可以是一个固定金额,也可以是合约规模的固定比例,通常由交易所根据自身情况而确定。如S&P500指数期货与恒生指数期货的保证金采取了随市场变动而调整的固定数值,目前分别约为150010美元和110001港币每手。
(7)每日价格波动限额
每日价格波动限额又叫涨跌停板额,即为了防止市场恐慌和剧烈波动,以及为了限制单个交易日内太大的交易损失,由交易所规定的单个交易日中合约价值最大的上升或下降极限。该极限通常是与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相联系的,因而具体的限额是可变的,但波动比率通常是固定不变的,除非交易所规定了新的涨跌停板度。
国际上不少交易所在这方面有很明细的规定。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不但规定了每日价格最大的跌幅为20%,而且还规定了在达到最大跌幅之前必须经历的一系列缓冲阶段及如何执行的程序。该程序称为“巡回断路系统”(circuit breakers),这是美国1987股灾后的产物。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对道指期货系列的每日价格波动限额有3个比率,分别为10%,20%和30%。这三个比率在常规交易时间(regular tradinghours)内有效,相当于巡回断路系统;在非常规交易时间(non-regulartrading hours),只有10%这个比率有效。当然,并非每个交易所都会对每日价格波动限额进行规定。如香港的恒指期货交易、英国的富时100指数期货交易等都没有这种规定。
(8)头寸限额
头寸限额又叫持仓限额,这是交易所对交易者规定的最大持仓限额。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少数资金实力雄厚者凭借掌握超量持仓以非法操纵和影响市场价格的行为。如道指期货系列的持仓限额均为等值于50000标准型合约(即DJIA Futu-$10)的总量。
(9)大户持仓申报制度
这是交易所为了及早发现与监控大户的异常动向而设置的一种风险管理制度。虽然不是每个交易所都会对大户持仓的申报制度做出规定,但随着市场对风险规避的要求越来越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交易所对其作出规定。
(10)交易时间
指由交易所规定的股指期货合约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体时间。如道指期货的交易时间为:
公开竞价时间:周一-周五,中央时区,每天7:20a.m -3:15p.m
电子交易时间:周日-周五,中央时区,每天6:15p.m -7:00a.m
(11)合约到期日
合约到期日是由交易所规定的合约月份的具体到期日。如道指期货的合约到期日规定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
(12)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指由交易所规定的合约到期月份中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与合约到期日是重合的,但也不总是这样。如道指期货的合约到期日规定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如果该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为法定假日,则最后交易日就是该日前一个交易日。
(13)最后结算价
最后结算价是期货合约的最后清盘价。一般为了防止最后收盘价被人为操纵控制,股指期货的最后结算价通常会根据现货指数来确定。但不同的交易所对最后结算价的具体规定也会有所相同。如CME采用最后交易日S&P500现指开盘价为最后结算价;香港采用最后交易日现货恒指每5分钟报价的平均值整数为最后结算价;法国在CAC40期指交易中,采用最后交易日相应现指在下午3时40分至4时的所有指数值及4时后第一个指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最后结算价。在最后结算日,不仅仅是所有的未平仓合约必须按逐日盯市方法结算,即按最后结算价结算盈亏,而且还意味着所有的未平仓合约已按照最后结算价全部平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