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曾经进行过外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试点,但都未取得成功。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还没有可交易的金融期货品种。
我国外汇期货试点情况
①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币汇率的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这是人民币汇率从基本稳定到实行钉住一篮子货币的“钉住汇率制”时期。第二个时期是经济转轨时期,人民币汇率制度实行的是双重汇率,实行之初为人民币内部结算价和官方汇率并存,后来取消了内部结算,变为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但实际上当时在中国还存在一个黑市外汇。因此,在这一时期,中国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应当是3种,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汇率开始出现浮动。第三个时期是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时期。
②外汇期货的试点。在第二个时期之中,1991年4月我国开始对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浮动制,汇率风险逐渐显现。1992年6月1日,上海外汇调剂中心率先推出外汇期货交易,主要业务仅限于人民币与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日元和港币之间的期货交易。据统计,到1992年底,仅半年的时间内,该中心交易的外汇期货合约就达到了10813份,交易金额为21626万美元。
③外汇期货的夭折。由于我国外汇期货交易和汇率变化仍然受到严格的控制,再加上人们普遍对期货交易的特点和功能缺少足够的认识,我国的外汇期货交易一直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在1993年7月和1994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务院分别发出关闭我国外汇期货市场的通知。
外汇期货的夭折并非说明我国不能开办外汇期货交易,只不过是因为外汇期货在我国发展的条件尚未成熟,尚不能适应当时的国情。但是,1994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1996年底又实行了外汇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1997年4月,我国开始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2001年11月10日,我国加入WTO,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逐步接轨;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些都为今后外汇期货的重新推出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