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公告编号:临2019-048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9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1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胡国辉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席,委托监事张占武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次预留权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预留权益授予日为2019年9月11日;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与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73,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1.921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9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1,255,18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901元/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相符。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