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或取消委托(Fill or Kill Order)
一般委托订单在交易当天有效,但是许多投资人都希望在当天市场价格的某一点时才交易,否则干脆不进行任何买卖。这时候就要与经纪人订立“执行或取消委托订单”。该委托订单即是说规定在指定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指示现场经纪人立即买卖,如果不能做成交易,委托立刻失效。简言之,执行或取消委托是立即执行,否则就取消的订单。它与限价委托的区别是,限价委托只着重交易的价格要求,而执行或取消委托则既兼顾买卖的价格又兼顾买卖的时间。
通常,如果你已作好技术分析,打算于某个时刻及整个价位购买或出售期金合约的话,就应该采用执行或取消委托方式进行交易。
取一舍一委托(One Cancels Order)
如果你认为市场的价格,会有大幅度波动时,例如在技术分析中发现有大涨或大跌时,或许有一则国际新闻(如美国宣布总统竞选结采,或联邦储备局公布每周货币供应量等),可能会波及金市的价格,造成大幅起落。但此时,你不能确定上述情况对市场价格所造成的影响是上升或是下降,只是确定市场的价格一定会有强烈变化。每逢这种市场内好淡力争持不明,不知买进或是卖出为好,而你又要打算入市的情况下,便可采用“舍一取一委托”(也称两项不能并存的委托或成交后取消另一订单的委托)方式订单。即你可同时与经纪订立两张订单,一方面委托经纪人于某一价格买进期金合约,另一方面则委托经纪人于某一较低价格卖出合约。如果市场行情到时看好,买入委托交易执行后,卖出的委托则自动被取消。反之,如果行情看淡,卖出委托订单成交也就取消了买入委托订单。这种当任何一项委托被执行则另一项便自动失效的“取一舍一委托”订单,对于无法明确判断价格移动方向的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可靠的选择。
跨期委托(Spread Order)
期金交易中有一种颇为常见的买卖手法,称为跨期委托(或称差价委托)。跨期委托是指交易者利用不同月份合约的差价,进行相反买卖,从中赚取利润。所谓相反买卖的意思,是指在同一时间内,购进某一月份的合约,同时卖出同等数量的另-月份的合约。例如,买进一张4月份合约,同时卖出一张8月份合约,就是一个跨期交易。在跨期委托中,交易者所注重的并非是单个月份或某- -张合约的绝对价格变化,而是有关月份之间的价格相对变化。下面的例子说明交易者如何利用差价在跨期买卖中获利。
4月份合约 8月份合约 差价
1月1日 530美元 538美元 8美元
1月2日 532美元 542美元 10美元
一名投资者1月1日卖出一张4月份合约,同时买入一张8月份合约(交易单位均为100盎司),进行跨期买卖,当时两个月份合约的差价为8美元。
1月2日,他买回4月份合约同时卖出8月份合约进行平仓,这样交易的结果他就净赚200美元,即(542-538) ×100-(532-530)×100=200 (美元)。 当然,若以差价计算就更为简单,因为两个月份合约的差价由8美元增加到10美元,从(10-8)×100的算式中同样可得出200美元。
投资者经常利用不同月份合约的差价变化,进行跨期交易,作为短期获利的手段。另外,不同商品之间,也可进行跨越商品的买卖,同样,不同市场之间,还可进行跨越市场的买卖。例如,买进黄金而卖出白银,就属于跨越商品的交易。买进纽约4月份的期金合约,卖出伦敦10月份的期金合约,就是跨越市场交易的例子。
虽跨期委托交易实际牵涉一买一卖的过程,由于按照常规,当客户决定把跨期合约平仓时,会同时作出一买一卖的决定,因此,经纪人通常都将客户的跨期买卖视作一项委托,只收取一次佣金。但在跨期交易中,客户可能会发现,其中有一项资产正在赚钱,此时,如果客户把赔钱的一项合约平仓,而剩下还可继续获利的合约。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为剩下的合约补足保证金了。
转期委托(Switch Order)
所谓转期委托,顾名思义,就是将某一个月份的合约转换成另一个月份。转期委托订单,一般都是用来延缓期货的过户手续,以省却收到过户通知的麻烦。同时,转期委托也可以用来转换手中的期货月份,以避免市场的涨跌限制(市场处于停板状态时),减少合约持有者的损失。
虽然投资者可以利用限价委托来避免市场极度波动的影响,但即使是最小心的投资者,也不能保证不会陷于期货市场的停板困境。根据交易所的规定,现货月份合约的价格波动不设上下限,换言之,现货月份的合约是不会出现停板情况的,而其它月份的期金合约则有可能出现幅度的限制。此时,如果你使用转期委托订单,当其它月份的合约因价格超越上下限而停板时,你仍可以将其它月份合约转换成现货月份合约,进行买卖或套现,以解除不能脱手的风险,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