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契约
在黄金市场成熟发达的国家,还有种很受投资者喜爱的黄金契约买卖方式,这就是杠杆契约。所谓杠杆契约,是指投资者可以利用手头上有限的现金,进行数倍于自己所预。付资金的黄金投资,在这种契药的约束下,投资者必须履行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交割(或提敢)某一固定数量的黄金的义务。这种投资方式与期货契约有点相似,二者的区别在于:如果你购买的是期货契约,则实际上不须要拥有任何黄金,其结果只是在黄金价格发生波动时,你将获利或遭受损失。面杠杆契约则不同,它属于实金买卖,即投资者必须真正地拥有黄金,同时当购买价值完全付清时,完全可以提取黄金。
当你打算投资杠杆契约用以购买黄金时,必须缴纳至少20%的头期款,其余的额度(80%)由提供此种契约的公司或银行融资给你。融资利率通常较货币市场上的主要利率高出0.5至1个百分点左右。经营这种杠杆契约的公司常常打出这样的广告招揽顾客:“只要拥有1000元,即可控制5000元价值的黄金”,而这也正是这种投资方式的吸引力所在。
不难看出,杠杆契约投资方式就是当你手头资金不足,而又希望购买更多的黄金时,只有通过向经营公司贷款的形式来投资,你支付的20%相当于定金或保证金,用以获得拥有黄金的权利,同时存放黄金于发行机构作为抵押,当你资金充裕,偿还完欠款后便可以提取所订购的黄金。
虽然杠杆契约对于资金暂时短缺的人来说,似乎是一种很好的投资方式。但许多投资者都难以对这种契约方式的抵押原则十分满意。在杠杆契约中,交易商通常无法对因受制于追加保证金(根据市场行情面定,该笔保证金可能超出头期款)而功亏一餐的投资者有所交代。当投资者交不出这笔保证金时,将不得不结清户头。同时,在杠杆契约下,你所购买的黄金的所有权并非完全属于你,除非你偿还全部的贷款,否则公司对这些黄金永远有抵押权。故交易商可能会告诉你,你的黄金是被分开保管的,面非公司资产的一部份,但由于它贷款给你,故该公司对于你的黄金享有第一位抵押权。此外,大多数的杠杆契约都未定明期限,无明确的到期日。而且只要你按期缴纳利息,他们都将继续保持你在契约上的权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公司如果发现它们急需现金,都会立即强迫你偿付余额或清偿你的黄金,面不管当时的金价对你是否有利。不过,在多数的杠杆契约下,你不必对贷款余额支付任何额外款,就像一个正常的分期付款之贷款余额一样,只需按时缴纳利息即可。
因此,在你决定购买杠杆契约之前,应当仔细考虑并比较一下其它能够提供与此相同的利益与风险的替代策略,切不可在未弄清其明细要求及其利弊之前就盲目投资。
总面言之,现代的黄金投资者已不再是盲目的黄金追求狂,随着黄金市场的稳步发展,可供选择的黄金投资工具越来越多,为各种类型的黄金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天地,故你在步入黄金市场时,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择优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