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支付中的债权债务双方在合同或协定中规定的、对支付款项用黄金进行保值的条款,称为黄金保值条款,亦称黄金条款。
黄金条款是指什么
二战后各国货币虽不能自由向中央银行兑换黄金,但根据1945年创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在合同中,一般仍订有货币含纯金数量的条款。当一个国家向另一个货币疲弱、随时有贬值可能的国家出口商品时,为了保证应收货款的安全,便在支付协定中订明,如果货款到期进口方的贷方宣告贬值,须按双方签约时进口方货币的含金量折算支付。比如,在1967年11月18日英镑贬值前,一个国家向英国出口价值1000英镑的商品,当时英镑的含金量为纯金2.48克,成交时就订明以这个含金量对货款进行保值。到英国进口商付款时,英镑已贬值14.3%,含金量减至2.13克。根据黄金保值条款,英国进口商应付的货款便不止1000英镑,而应是1000x2.48+2.13=1666.67英镑。
同样,一个过去货币经常贬值的国家要在资本市场上筹措款项,由于货币信用差,投资者往往裹足不前。该国政府也使用黄金条款,保证借款到期时如果货币宣告贬值,含金量降低,就按当初借款时的货币含金量折合偿还。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停止外国官方向他按官价兑取黄金,加上美元的贬值,各国的货币含金量不复存在。自由市场的黄金价格迅猛上升,在国际贸易或贷款的支付中便不能再使用黄金保值,这样,黄金条款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