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金的价格由两部分组成:
一、 市场价
市场价就是黄金交易商在黄金交易所场内买卖交易的成交价。
二、 价外费用
黄金买卖与证券买卖有相类似之处,就是场内的交易商在场内买卖成交以后,除了按成交价支付其自身的金价外,还要向交易所支付一定比例的价外费用及税金。
价外费主要有以下几项:首先是增值税,其次是安全保管费、保险费、运输费、仓储费,然后是真伪鉴定费,最后是手续费,共计七项费用。
现在一般黄金零售市场上的标金大多采用透明塑料袋密封包装,然后由黄金精炼厂商或商业银荇外加铅封,并出具黄金证明书,购买者购买时只需核对铅封是否完好无损并取得证明书,而无需再去鉴别成色和重量。为此,个人投资者买入后应小心存放保管好黄金证明书,并防止铅封及外包装的破损。这样当投资者卖出黄金时,凭黄金证明书黄金商一般无需再拆包检验成色重量。原包装如得到金商的确认,就可以减免其黄金成色鉴定及重量检验费,降低交易成本。
标金交易的标价方式有哪些?
由于标金交易的场所不同,其标价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一、 交易所的标价
黄金交易所的标价只是一个场内交易的报价或成交价,不包括价外费用,至于价外费用则一般不于公开标示,而是到清算交割时另行计算即一笔交易两次计价。由于标金交易后的清算交割地点不同、交易数量不同,因此其价外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二、 零售市场的标价
金商或商业银行是采用买人价和卖出价的形式向投资者公示金价,投资者按买入价或卖出价与金商买卖成交后不再另外支付价外费用。因此,金商或商业银行公布的买入价或卖出价实质就是商业银行在市场上购入标金的成本(交易所内的成交价加上二次结算费用)再加上与客户发生交易后应收取的价外费用和手续费。
参与标金交易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参与标金买卖的对象可分为场内交易对象和场外交易对象两种。场内交易对象主要是黄金生产企业、黄金经纪商、黄金代理商、商业银行以及黄金饰品企业。场外交易对象主要是一些中小生产企业及个人投资者。
在开放以后的国内黄金市场上,购买标金应该是很方便的。
个人投资者如欲买卖标金就可到商业银行的营业柜面处购买。相信随着我国黄金市场的逐步成熟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开业,个人买卖黄金也将成为我国广大民众的一种日常投资行为。上银行买金币金条、去金宝银楼购买珠宝饰金将成为一种普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