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受贿案的一审判决书,包括永清环保(300187.SZ)在内的多家湖南企业涉案。
判决书显示,2006年至2013年,谢立被指收受湖南永清环境产业科技集团(以下简称“永清环境集团”)董事长刘某3贿赂8万元。《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获悉,永清环境集团是永清环保的控股股东,刘某3为永清环保原董事长刘正军。
3月22日,永清环保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刘正军现已辞去董事长职务,目前正在接受协助调查中,相关行贿问题现在公司不了解。此前,2018年4月,永清环保公告,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暂时无法完全履行相关职责。
事实上,此次受贿案涉案范围较广,除了永清环保之外,还涉及当地十余家环保企业。当地一家环保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环保行业行贿情况非常普遍。“整个市场环境都是这样,你不去行贿拿项目有人会去。”
向官员行贿拿项目
早在2019年1月7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受贿案,对被告人谢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谢立在职期间先后收受17人给予的财物。其中,多家湖南本地的知名公司涉案,包括已上市的加加食品、永清环保以及艾布鲁环保等。谢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资金、通过环评、推广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共计折合人民币287.95万元,其中238.08万元人民币,3.5万英镑,2.55万美元。
据悉,2006年至2013年,谢立担任省环保局助理巡视员、党组成员、副局长,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接受永清环境集团董事长刘某3的请托,在该集团承揽鲤鱼江电厂脱硫挡板门业务、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脱硝项目、曾家溪、康家溪底泥治理项目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在此期间,谢立在办公室等地先后13次收受刘某3给予的人民币8万元。
刘某3表示,谢立是省环保厅副厅长,其公司从事环保行业,其多次请求谢立提供帮助,谢立也为其公司出面跟相关领导打招呼,为感谢谢立的帮助,且为加强和谢立的感情联系,希望继续得到他的支持,所以才送钱给谢立。
判决书材料显示,2011年下半年,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某3为了承揽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的湘潭电厂脱硝工程,有一次请大唐集团的魏某和湖南省环保厅时任厅长蒋某1、时任副厅长谢立在长沙一家餐馆吃饭。吃饭的时候,刘某3向魏某提出来想在湘潭电厂承揽脱硝业务,请其关照。谢立和蒋某1也分别跟其提出来让其继续支持永清环保公司。魏某答应会给予支持和关照。
2012年上半年,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湘潭电厂分别组织了1号锅炉、2号锅炉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的招投标,永清环保公司分别中标了这两个脱硝工程项目。湘潭电厂的脱硝工程招投标也是由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由大唐集团公司的专家库随即选取专家评标,但最终的中标结果经招标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要经过其同意。因为蒋某1、谢立跟魏某打了招呼让其给予支持,所以其同意了永清环保公司中标的结果。魏某没有特意为此跟评标工作人员打招呼。
记者注意到,在去年湖南公开的另一个受贿案件中也有永清环保的身影。
2018年8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张文雄以受贿罪(233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0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张文雄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4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张文雄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涂爱芳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5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涂爱芳在永清环保、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都曾持股。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在湖南方言里,把“空手套白狼”的中间商形象地称为“提篮子”,对那种层层转包的工程则称为“提篮子工程”。而张文雄和他的妻子涂爱芳,正是这样的典型。从怀化到衡阳,涂爱芳跟随张文雄仕途履历一路包揽、插手工程。两人“长袖善舞”,一人弄权,一人收钱,利用权力为“钱”开路,在采砂权拍卖、市政工程承揽等方面大肆行“提篮子”之事,为老板站台打招呼,牟取巨额利益。
涉事董事长辞职
事实上,早在一年前,永清环保涉案就露出端倪。2018年4月11日晚间,永清环保发布公告称,接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正军家属的通知,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暂时无法完全履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申晓东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刘正军是土生土长的湖南浏阳人,在环保行业浸淫20余年。大学毕业后,他很快就在一家化工领域的国企干到了一把手,1998年辞职创业。2015年,他掌舵的永清环境集团下属子公司永清环保成为市值过百亿元的企业。
刘正军曾直言:“我要干到90岁才退休。”在永清环保的年会上,刘正军宣告:“2017年我们先实现一百个亿,到2025年,我们迈上千亿元台阶。”
据了解,永清环保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环保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大气治理、土壤污染修复(含环境药剂销售)、新能源发电(包括垃圾发电和光热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环评咨询服务等。2011年3月,永清环保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如今,千亿目标言犹在耳,但刘正军却早早从永清环保辞职。
2018年10月22日晚间,永清环保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10月19日收到董事长刘正军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刘正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019年3月22日,永清环保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刘正军已辞去董事长职务,目前正在接受协助调查。但该人士未透露相关的细节,称对行贿问题不了解。
而在刘正军协助调查期间,永清环保的部分资产重组事项受到波及,进展并不尽如人意。
2018年4月11日晚间,永清环保公告称,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而就在该公告发出的两天前,即2018年4月9日,永清环保公告披露,其与江苏康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之合作意向书》,就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然而,半年之后,2018年10月9日,永清环保宣告重组失败。永清环保表示,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但是,由于难以与实际控制人刘正军持续有效沟通,延长了决策周期,加大了决策难度;同时,实际控制人被要求协助调查一方面增加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谈判难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某些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另一方面使得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难以获得有效的融资支持。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2018年10月9日,永清环保复牌,遭遇连续六个跌停,股价从9.29元/股跌至4.93元/股。
行贿背后的市场
记者调查获悉,永清环保的涉案并非孤例。
“环保产业受行政干预非常严重,这使得市场失去公平的环境,使得人才、技术等得不到良性提升。”上述环保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环保行业肯定是和政府环保系统打交道,政府手里的资源非常多,很多程序都是要通过政府,难免会出现行贿这种事件。
上述环保企业负责人称,从现在的市场来看,技术问题早已解决,公司无论大小,在技术上差距不大,企业之前较量的往往是资源。所谓的资源有两方面,第一是资金,只有资金雄厚才能承包项目;另一个就是“关系”。上述谢立受贿案就闪现十几家环保企业的身影。
判决书信息显示,对谢立进行贿送的还有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贺某、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湖南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某、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胡某、湖南新九方环保集团法定代表人罗某等多人。
而大型环保公司的行贿也屡见不鲜。在2018年8月,东江环保(002672.SZ)公告,公司涉嫌单位行贿问题被立案调查。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原主任(正处级)黎晓涛案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一审宣判,黎晓涛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移送的涉案赃款共计人民币312.35万元、9万港元、2万美元,予以没收。
据悉,2008年至2014年间,陈某生在东江环保公司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请时任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即被告人黎晓涛)加强对产废企业的监管检查以增加公司业务量,并希望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对东江环保公司的日常检查和监管中予以关照,被告人黎晓涛同意,并9次收受陈某生给予的贿赂累计现金人民币26万元。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环保领域的权力主要集中在环评审批、环保项目、环境污染防治、环保设备采购等环节。被查的多名环保系统干部,在开展招投标之前的准备过程中,与相关供应商、代理商频频接触,存在把手中权力与自己经济利益联系起来,进行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
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郭雄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其代理的环保案件中,就有环保部门违规操控项目环评及项目招投标等问题。有的项目根本没有公开,比如项目招投标,还没有公开就有公司签约建设了,这都是内定好的。
“从市场环境来说,行贿拿项目确实非常普遍,甚至行业现状就是如此,企业想拿项目活下去只能随波逐流。从企业角度来看,要是有钱、有技术谁愿意去求人?有的只是不愿意得罪人。”上述环保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很多环保企业资金都非常紧张,一般很难拿出富余的资金去行贿。“请客吃饭还可以,现在让我拿出2000元我都觉得为难。像我们公司现在回款率20%,只能保持公司正常运行,业务扩张脚步也不得不放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