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开发区环保局获悉,新区环保资金已经开始申报,凡是在2018年有重大环保改造项目且符合环保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均可进行申报。申报将于本月底结束,错过将视为自动放弃。
据介绍,此次支持的项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类项目、水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类项目、工业企业环保精细化管理类项目以及其他有利于减少区域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在生态环境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九大类,项目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原则进行环保资金专项补助。
其中,在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类项目中规定,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氮氧化物治理、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治理、有毒废气治理、异味和臭味治理以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治理方面采取改造的企业,将按照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的20%给予支持。
对于开发区内有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的企业,于2015年7月1日之前建成,并获得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的,在用燃气(油)锅炉或更换低氮燃烧器或整体更换锅炉等方式,改造后氮氧化物浓度稳定达到80mg/m3以内的,将按照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的20%给予支持。
开发区环保局要求区内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2018年已完工的环保项目,可以组织项目的申报。同时,需完善项目的各项支撑资料,比如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各类证明材料(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完工证明等)以及相应的支付凭证等。
正式申报时间:1月2日-31日
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所申报的项目,受理部门为开发区环保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609室
电话:67817224、67817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