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高正文在此间召开的“生态文明”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省采取行政、法律、工程、技术、管理、市场等一系列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人口增加2倍多、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的情况下,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形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齐飞的格局。
数据显示,在国家公布的2016年各省绿色发展指数排名中,云南绿色发展指数排名第10位,其中生态保护指数排名第2位、环境质量指数排名第5位。
据高正文介绍,近年来,云南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领导小组、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横向协作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实施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同时,加大投入力度,5年来,全省财政节能环保支出681亿元。
此外,在加大节能减排,防治污染力度的同时,形成齐抓共管,保护生态的氛围,颁布实施了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截至目前,云南省建立了161个自然保护区、66个风景名胜区、11个地质公园、18个国家湿地公园、13个国家公园,森林覆盖率达59.7%,建立了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使全省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在此基础上,实施固本强基、严管彻查和落实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近年来,云南不以GDP论英雄,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中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权重,取消了对怒江、迪庆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的考核,对西双版纳不再考核工业增加值。全面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同时作为生态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