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到期日的波动
一般人比较担心的是: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是否导致股指的异常波动?
关于这个问题,各国专家进行过很多研究。例如,香港的研究者通过1994年1月至1999年11月恒生股指在股指期货到期日与非到期日的数据进行分析,两者的价格波动没有区别。因此股指期货到期日会增加股市波动的观点是不成立的。为什么股指期货交易不是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催化剂,而是起着抑制作用?这主要是内在机制制约的结果。股指期货不可能与现实的股指差距太大,两者间的收敛是一种必然趋势。在期货合约价格太高时,会有一种相反的力量把价格压低;在合约成交价格太低时,会自动地把它抬高。如果看涨的人过多,买进合约成交价过高,自然会引发卖出合约增加,过高的期货合约指数与现货股票指数之间的基差,就会因卖出合约的增加而降低;如果看跌的人过多,合约成交价太低,则买进合约者会增加,会把负的基差扩大,并趋向于零。
然而,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作用使之具有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正像一柄双刃剑,虽然可用作风险防范工具,但若不加强风险管理,也会成为股市价格波动的“催化剂”。对过度投机引起的风险,只能通过制定涨跌停板制度、保证金制度、逐笔盯市制度、最高持仓量限制等措施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