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减仓制度?
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当期货交易连续出现两个涨停板或跌停板时,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部分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强制减仓于连续第二个涨跌停板交易日收市后执行,强制减仓结果为当日会员的交易结果。强制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客户承担。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强制减仓的数量是在出现第二个涨跌停板的交易日(以下简称“D2交易日”)收市后,已在交易所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D2交易口结算价的10%的所有持仓。
投资者合约单位净持仓盈亏的计算办法是。投资者该合约的持仓盈亏的总和除以净持仓量。该合约持仓盈亏的总和是指该合约所有持仓中。出现第一个涨跌停板的交易日(以下简称“D1交易日”)前成交的按前一交易日结算价。D1交易日和D2交易日成交的,按实际成交价与D2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合并计一算的盈亏总和。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出的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的所有持仓都列入减仓范围。分配原则采用按盈利大小的不同分成三级,逐级进行分配。
该项制度具有较强的“保护弱者、劫富济贫”的特征。它通过减少盈利较多的投资者的收益,来减轻因涨跌板启动而无法平仓的投资者的损失。今后出现连续涨跌停时,投资者需要考虑在收市前主动减点仓。甚至空仓,把净持仓盈利尽量控制在不被强制减仓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