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准备金是股份公司为平衡收益,稳定股票价格而保留下来的、超过定额股本的部分财产数额。当公司在某一年度获利较多时,就从盈利中提取部分准备金以充作以后年度的股利。该准备金是一项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当遇到无收益或收益较少年度,可动用其发放股利,以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确保股东利益。
提留股息准备金的作用
股息准备金是股份公司为平衡收益,稳定股票价格而保留下来的、超过定额股本的那部分财产数额。当公司在某一年度获利较多时,就从盈利中提留部分准备金以窿作以后年度的股息。是一项具有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当遇到元收益或收益较少年度时,可用其发放股利,以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确保股东利益。
准备金计提新规对银行股息影响小?
财政部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标准普尔23日发布报告认为,中国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新规将推动该国银行业进一步夯实信用缓冲实力,长期内新规将令该国银行业获益。但是,标普也指出,新规中一般风险准备仅针对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资产,而未涉及表外风险资产,鉴于过去两年来中国银行业的表外信贷增长强劲,因此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仍然值得警惕。
标普认为,鉴于中国主要银行当前良好的利润率和谨慎的股息政策,对商业银行的股息发放影响可能不显著,而对于主要银行而言,标普认为财政部新规可能只是改变了利润在留存利润和一般风险准备之间的分配比例,对于股息发放影响甚微。
标准普尔信用分析师曾怡景对记者表示,“新规表明中国政府长久以来对于经济放缓情况下银行业资产质量可能恶化的担忧。中国的贷款损失准备规定已属严格。我们认为新规将进一步增强中国银行业的信用缓冲能力。”
事实上,近年来,银监会已要求银行计提逆周期准备金,其当前的贷款损失准备对不良贷款的目标覆盖率高于150%。根据银监会的数据,2011年底我国商业银行总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对 报 告 的 不 良 贷 款 的 覆 盖 率 为278.1%,占贷款总额的比率为2.7%。
“财政部的新规还可能大体抵消银行业监管过渡到新巴塞尔资本协定(Basel II)对信用风险缓冲要求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2012年下半年中国的主要银行可能采用高级内部评级法进行信用风险度量,这可能释放出过剩的贷款损失准备。通过提高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比例,新规对银行将过剩准备金用于发放红利设置了障碍。”曾怡景进一步分析表示。
此外,由于一般风险准备仅针对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资产,而并未涉及表外风险资产,因此,“鉴于过去两年来中国银行业的表外信贷增长强劲,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依然值得警惕。”曾怡景称,“2009-2011年中国八大主要银行表外信贷承诺总额增长40.5%至11.5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它们资产负债表上贷款总额的34.9%。”
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Deposit reserve)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存款准备金制度还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进行控制的一种制度。
一、存款准备制度一般适用于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但各国规定的缴存对象不尽一致。
美国规定所有拥有交易存款的机构(不论其是否为会员银行)都必须缴存准备金,但对非会员银行适当降低准备金比率,并允许其有一个为期八年的准备时间,即每年积存八分之一的准备金,八年后存满金额。英国规定所有银行必须保持“合格的准备资产”对“合格的负债”的最低准备资产比率,日本银行制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适用对象是银行(包括在日本的外国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外汇银行、相互银行、存款余额超过1200 亿日元的信用金库、农林中央金库等。
二、规定存款准备金计提范围。
存款准备金计提范围指的是银行的各种负债,主要是各种存款。美国把应提存准备金的存款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交易存款帐户,包括支票帐户、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可支付股息的合作股权支票帐户。自动转帐或付款帐户以及可用电话指示或预先授权忖款的帐户;
第二类为定期存款,包括个人、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定期存款。
第三类是“欧洲货币负债”,指美国居民从美国金融机构海外分支行所借的款项,以及美国金融机构出售金融资产给海外分支行或其本身的国际银行设施所得的款项。英国的“合格的负债”则专指银行的净存款,不包括外汇存款中两年以上的存款。与此相反,日本将外汇存款也列入计提范围。
三、规定可作为存款准备资产的项目。
作为存款准备的资产一般只能是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但有的国家对此要求不那么严格。如英国和法国将一些具有高度流动性的资产(包括国库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在中央银行贴现商业票据等)也列入存款准备金的项目。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一般是无息的。
四、规定存款准备率和允许变动幅度。
各国对法定存款准备率均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具体做法上差别很大,目前许多国家对不同类别的存款都规定不同的存款准备率。存款的期限越短,其流动性越强,所以应规定较高的准备比率;反之,对期限较长的存款,存款准备率可相应低一些。不少国家还对不同规模和不同地区的银行规定不同的准备比率。一般说来,银行经营规模较大,所处地区的经济环境较好,规定的准备率就比较高;反之则较低。也有国家采取统一的准备比率。中央银行还对法定存款准备规定允许变动的范围,中央银行可在这一规定范围内改变准备比率。有的国家则规定存款准备率的最高限度。
五、规定准备金计提的方法。这里包含着两项内容:
一是如何确定应提准备金的存款金额。目前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较普遍地采用按平均存款金额提取准备金的办法,即在调整时间(如旬或月)内按商业银行逐日存款全额的平均额计算应缴数额。在调整期内,商业银行不必持续不变地符合准备比率,只要期内的平均数额能达到应缴数额即可。
二是如何确定计提准备金的时间。即应提存的准备金是以何时的平均存款余额为基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两者之间要不要存在时差。目前理论界对此看法不一,各国的做法也大相径庭,以美国为例,联储规定交易存款的准备金有两天的时差,其它存款的准备金有两周的时差。也就是说,应提存的准备金是以两周前14 天的平均存款余额为基准计算的。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商业银行若发现准备金不足,可以有相当时间设法调整。但也有学者认为这种做法对于货币供应量控制的精确度不利。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来的,近20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六次调整。1998年以来,随着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不断得到完善;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过两次调整,一次是1998年3月将存款准备金率由13%下调到8%,最近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
存款准备金率:
金融机构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则叫做存款准备金率。
打比方说,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为7%,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7万元的存款准备金,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93万元。倘若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7.5%,那么金融机构的可贷资金将减少到92.5 万元。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央行决定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是对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旨在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也进一步凸显,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不减。而投资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货币信贷增长过快。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可以相应地减缓货币信贷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股利政策的英文全称为Dividend policy,它是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一切与股利有关的事项,所采取的较具原则性的做法,是关于公司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何时发放股利等方面的方针和策略,所涉及的主要是公司对其收益进行分配还是留存以用于再投资的策略问题。
剩余股利政策是以首先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为出发点的股利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公司按如下步骤确定其股利分配额:
·确定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
·确定公司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量;
·确定按照最佳资本结构,为满足资金需求所需增加的股东权益数额;
·将公司税后利润首先满足公司下一年度的增加需求,剩余部分用来发放当年的现金股利。
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
以确定的现金股利分配额作为利润分配的首要目标优先予以考虑,一般不随资金需求的波动而波动。这一股利政策有以下两点好处。
·稳定的股利额给股票市场和公司股东一个稳定的信息。
·许多作为长期投资者的股东(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希望公司股利能够成为其稳定的收入来源”以便安排消费和其他各项支出,稳定股利额政策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这部分投资者的投资。
采用稳定股利额政策,要求公司对未来的支付能力作出较好的判断。一般来说,公司确定的稳定股利额不应太高,要留有余地,以免形成公司无力支付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