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困难而且复杂的问题,并且,主要不是法律问题,这里只能简要说一说。
首先,在收购前一定要做好前期尽职调查。股权收购不是上街买菜,买方在掏出真金白银之前,一定要想尽办法,把拟收购对象的真实情况查个底朝天,只有掌握了真实情况,才能够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实中,一次全面、完整的尽职调查,能够帮买方规避至少80%的雷,因此,一些比较大的收购案中,买方都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团队开展前期尽调,哪怕花费不菲。
其次,起草一份完善而详尽的合同。前期尽调虽然很有用,但毕竟不是万能的,总会存在一些调查不清楚的问题,因此,起草一份完善而详尽的合同就很有必要。通常来说,为了规避原有债务的风险,合同里面会有诸如分期付款(让买受人尽可能减小损失)、责任追究(未披露债务属于卖方违约)或股权回售(当达到一定触发条件时股权回售给卖方)等条款。当然,具体条款设置要视双方谈判的结果而定。
第三,广而告知,并对收购以后发现的债务严格甄别。当谈判达成之后,不妨广而告之,将该收购事项通过信函、登报或行业报道等形式,通知到原主体的主要供货商、经销商等等,一方面接收原有渠道,另一方面提醒合作伙伴申报债务。当申报期过后,再有债权人上门,就要严格甄别该笔债务是否真实,避免有人与原卖方相互勾结浑水摸鱼。
当然,商业经营总是存在风险的,没有任何手段能够完全规避,但如果前期做好充分、扎实的准备,至少能够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