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最为人所熟知的投资方式之一,但是对于持有多少股权相应拥有多少权益,很多人并不清楚。
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即拥对应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利益最直接的体现,股权比例意味着股东在特定事项上享有特定的权利,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对公司的发展或者决策起到不同的作用。
几个重要的股权“生命线”
66.67%:绝对控制权
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有关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也就是说,持有公司2/3以上股权的,意味着可以决定股东会决议的全部事项。
50%:相对控制权
如果公司章程中无特殊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即可以决定除绝对控制权所涉特殊事项以外的全部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对于上述提到的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几项重大事务,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控股股东概念的界定也是50%来当分界线,持有50%以上股份的股东,就属于控股股东。有时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也算控股股东。
10%:股东会议召集和主持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若有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是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
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也就是说,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股份公司临时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1%:股东代位诉讼权
如果出现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进而伤害到股东权益的情况,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监事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也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提起诉讼的请求被拒绝,前述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权比例与其股东权利是一致的。不过有些公司对于表决权有AB股设置,同票不同权,以便保持公司的控制权。
股书联合创始人、总裁杨鸣
恒杉咨询创始人、CEO刘雪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