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创业公司的创始人而言,他们既需要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又不想失去公司的控制权,所以如何把股权和投票权分开,对他们来说是个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首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股权和投票权是可以分离的。其次,现实中很多创始人为了继续维持公司的控制权,会将其他股权股权中的投票权分离出来,交给自己行使,比如刘强东。
实现股权和投票权分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有限合伙持股、AB股权结构
投票权委托
“投票权委托”就是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根据京东的招股书,在京东发行上市前,京东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刘强东持股20%左右却通过老虎基金、高瓴资本、今日资本以及腾讯等投资人的投票权委托掌控了京东上市前过半数的投票权。
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前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一致行动协议内容通常体现为一致行动人同意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其中某方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以巩固该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典型的比如阿里巴巴和腾讯,根据阿里巴巴上市招股书,马云仅持有7.8%股权而软银把不低于阿里巴巴30%普通股的投票权委托给了马云与蔡崇信行使;南非 MIH公司持有腾讯34%的股份,而马化腾持股仅为10%,还不及MIH的三分之一,但MIH公司基于信任将投票权让渡给腾讯管理团队,实现马化腾的控制权。
有限合伙持股
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是一种比较新的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俗称管理合伙人或GP)和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比如有人专门研究发现,绿地集团采用层叠的有限合伙安排,以一个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公司控制约190亿元资产的绿地集团。
AB股权结构
AB股权结构的核心是同股不同权。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Class A common stock)与B序列普通股(Class B common stock);A序列普通股通常由机构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序列普通股通常由创业团队持有;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设定不同的投票权。
如Facebook、Google与百度等企业都将其A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个投票权,B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0个投票权。
又比如京东,根据京东的股东协议,刘强东及管理层持有的股份每股代表20份投票权,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每股只能代表一个投票权,这样刘强东及其管理团队虽然只持有20%左右的普通股,但是由于有双层投票结构保护,其投票权能确保股东会上重大议案有绝对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