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知识入门:股票的其他类别
股票除上述几种分类外,按照不同形式和不同性质,还有其他类别,现逐一我简要介绍如下:
1.有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按股票票面上是否标明金额数,可分为有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凡在票面上标有一定金额的股票称为有面值股票。无面值股票又称为分权股票或比例股,即不注明金额,只在票向上表明每一股在公司资本中所占比例。这是因为股份公司总在发展,原来标明的票面值无法反映该股票持有人在公司实际资产总额中所占份额,倒不如无面值股票合理,它的股票价值实际上随公司财产的增碱而变动。
2.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按股票上是否载明股东的姓名,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当公司发行股票时,凡在股票上记有股东的姓名,并将其记人公司股东名册的股票称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一律用股东本名,其转让、继承要办理过户手续。顾名思义,无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恰恰相反,不记股东姓名也不记入股东名册,其转让、继承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就能实现股权转移。
“红筹”、“蓝筹”一词起源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红色筹码次之,白色筹码最差。投资者把这些行话套用到股票上形成了“红筹股”、“蓝筹股"。
红筹股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香港股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被称为红色中国,相应地,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内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
早期的红筹股,主要是一些中资公司收购香港中小型上市公司后改造而成的,如“中信泰富”等。近年来出现的红筹股,主要是内地一些省市将其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改组并在香港上市后形成的,如“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红筹股已经成了除B股、H股外,内地企业进入国际资木市场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在海外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所属行业内占有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丰厚的大公司的股票称为“蓝筹股”。
4.公司职工股与内部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本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社会公众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的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是指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的股份。1993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
5.一线股、二线股、三线股
根据股票交易价格的高低,我国投资者还直观地将股票分为一线股、二线股和三线股。
一线股通常指股票市场上价格较高的一类股票。这些股票业绩优良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股价领先于其他股票。大致,一线股等同于绩优股和监筹股。一些高成长股,如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高科技股,由于投资者对其发展前景充满憧憬,也位于一线股之列。一线股享有良好的市场声誉,为机构投资者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所熟知。
二线股是价格中等的股票。这类股票在市场上:数量最多。二线股的业绩参差不齐,但从整体上看,它们的业绩也同股价一样,在全体上市公司中居中游。
三线股指价格低廉的股票。这些公司大多业绩不好,前景不妙,有的甚至已经到了亏损的境地。也有少数上市公司,因为票股发行量太大,或者身处夕阳行业,缺乏高速增长的可能,难以塑造出好的投资概念来吸引投资者。这些公司虽然业绩尚可,但股价却徘徊不前,也被投资者视为三线股。
6.配股和转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
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
7.送股与转增股
我国上市公司规模普遍偏小,大多数公司都有扩张股本的愿望,因而上市公司的分红一般采用派发现金、送红股、派现与送股相结合这三种形式,其中又以送红股较为普遍。此外,公司在推出分红方案时,往往把增资配股、转增股本也列为方案的一部分,受到投资者的认同。
不少投资者把送红股、转增股本混为一谈,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构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米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喊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木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8.ST股
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Treatn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即需做特别处理的股票。如果公司出现以下6种异常财务状况之一,则其股票就要被戴上ST的帽子:
(1)审计结果显示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2)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別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的规则如下:
(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4)在显示行情时,不得将ST股票的每日行情与其他股票的每日行情混合刊登,要在报刊上另设专栏刊登ST股票的每日行情。
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5%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了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在特别处理期间,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不变,即特别处理不是对公司的处罚。证券交易所的职贵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而不是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而特别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资者提醒风险,防止股价异常波动,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异常的6种情况已经消除,并且满足: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口内向交易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9.*ST股
2003年开始,启用新标记“*ST"警示退市风险。有如下6种情形之一者,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3)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4)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
(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6)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0.G股
C股即指沪深两市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股改”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是"C”。2006年10月9日起,C股恢复股权分置改革前的简称(未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或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股票简称冠以“S”字样)。
11.成长股
发行这种股票的公司正处在上升阶段,发展势头猛,其销售额和收益额都在上涨,日速度快于整个国家及其行业的增长速度。其股票的红利不算高,但.股市看好,股价稳步上升,投资者可望从中获得较高的收益。
12.收入股
指那些受老年、退休者以及一些法人团体欢迎的当前收益较丰的股票。
13.周期性股
指那些收益周期波动的股票,例如钢铁、机器制造、建材等行业公司发行的股票。
14.防守性股
这种股票与周期股恰好相反,在商业条件恶化时,其收益比其他股票优厚,并且较为稳定。如水电、交通等公用事业公司发行的股票。
15.投机性股
指那些变化快、幅度大、前景很不确定的股票。其投机性较大,能够吸引一些专门从事证券投机的人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