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私募基金,严格说起来这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名称,一般认为私下募集投资者资金的集合投资方式有点像证券投资基金(也就是公募基金),所以自称或被称为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行业良莠不齐,规范一些的被称为“阳光私募”,这些阳光私募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信托理财产品。严格意义上说,私募基金根本就不是基金,在正式的文件上,它们也不敢自称是基金。比如,上海 尚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就是以尚雅一期、尚雅二期等名字命名的。
除了阳光私募,其他的私募基金其实是不合法的。这些私募基金大部分是以合同的形式与投资者签订协议进行投资理财。
据圈内人士估计,我国现有地下私募基金的总量超过了深沪两地挂牌的封闭式基金。其总量保守估计已在2000亿元左右,较高估计则达5 000亿元。私募基金大部分是按业绩收取管理费,一般收取盈利的20%或30%作为管理者的报酬,也就是说,亏损由投资者全额承担,盈利了私募基金管理者却要收取业绩报酬,有的除了收取业绩报酬以外还要收取管理费。
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立法对私募基金加以规范,其运作缺乏配套法律法规的监管,投资者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如果你对私募基金不是非常了解,最好不要投资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