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的到期日效应是指在股指期货结算日,目标指数的成交量和波动率显著增加的现象。到期日效应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指数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进行结算,而套利的平仓交易、套期保值的转仓交易与投机交易者操纵结算价格的欲望,在最后结算日的相互作用产生了到期日效应。
由于我国证券交易法规定不能卖空股票,套利交易只有在股指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才会出现,套利交易者卖出股指期货,买人现货。对于期货到期日仍持有现货的套利者,需要按照期货结算价格出清股票。如果套利交易者比较多,同一时间内的卖压就会集中出现,对指数产生下跌压力。对于套期保值者,在合约即将到期时需要将空头合约转到其他月份去,因此合约到期前当月期货合约价格将有一定的压力,而期货的价格发现作用将影响传导到现货指数。该合约的投机者希望在最后结算日尽量使现货价格向自己比较有利的方向发展,以达到获利或者减少损失的目的,因此投机者在最后交易日有操纵价格的意愿。
在以上所述的不同因素影响下,股指期货到期日的交易量、波动率和收益率与平均水平有明显差异。
为了避免结算价格被操纵,中金所将到期日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定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由于时间跨度较大,成分股票权重比较分散,大大降低了被操纵的机会。同时,中金所将股指期货的结算日定为每月第三个星期五,避开了月末效应、季末效应等其他可能引起现货波动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