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包括总则、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与处罚、附则等内容。从各个细节上警示创业板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创业板时应注意以下三项:
1.估值过高会导致股东减持套现。
对许多创业企业而言,股东往往就是管理层,或管理层往往来自于股东,股东和管理层一般情况是合二为一的。而在国内现有的制度体系和法律框架下(如缺乏类似辩方举证、集团诉讼等对内幕交易、证券欺诈有效制约的法律制度),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管理层的约束能力可能相对较弱。
一旦出现企业估值过高,特别是极度偏高的情况,企业管理层在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非市场预期的情况下,将难以抑制减持套现的冲动。因此,投资者应该明白,创业板市场本身是一个高风险市场,尽管证监会严令禁止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3年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但是在国内制度与法律还不能有效约束内幕交易的情况下,应该谨防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高位套现。
2.企业不宜作为长期投资标的。
创业企业一般以高新技 术类企业为主,除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之外,一般不具备其他准入壁垒,如政府特许经营壁垒、资源壁垒、规模壁垒、资金壁垒、市场壁垒等,其被仿效和复制难度也不大,成本也较低。
鉴于创业企业运作满3年即可上市融资,因此,对多数创业企业而言,往往还没有经历完整的经济周期检验,没有经历过危险情况的考验。而且,一般情况下,创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在管理模式上还没有达到制度化和流程化,管理水平上也可能难以应付危机时期的需要。这时,一旦公司外部经营环境与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往往难以作出及时与正确的应变。因此,投资者在进行创业板投资时,可以进行中短线炒股,最好避免长期持有某只创业板股票。
3.海外市场经验:前期走势并不乐观。
从海外的创业板市场发展状况来看,美国的N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和韩国的KOSDAQ市场是目前世界上发展较好、交易量较大、具有重大影响的创业板市场。这些市场在最初上市的两年时间内,当指数涨幅达到20%左右的时候,先后出现了大幅度回调。如美国的NASDAQ指数,在涨幅超过25%后的半年内迅速下滑,击破了正负分界线。1973 年12月,NASDAQ指数再创新低。韩国及英国的创业板上市后,其指数的走势几乎与美国的NASDAQ指数完全吻合。
还有一些发展状况不太好的创业板市场,几乎没有什么起色。例如,日本和中国香港的创业板,一经上市,其指数便不断走下坡路。尤其是日本的JASDAQ市场,在上市后半年多,指数呈现大幅下跌走势。因此,从风险和收益的角度综合来看,投资者可以关注创业板市场,进行少量的配置,但决不能将主要投资资本投人到创业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