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来股票是一种凭证。这种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
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包含多种权利的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和分享红利等。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要注意的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我们常听到人们谈到A股、H股等,这是按照市场属性对股票的划分。具体包括A股、B股、H股、N股等。
A股股票是指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且在境内上市的股票,这种股票按规定只能由我国居民或法人购买,所以我国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B股是以外币计价,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但在国境内上市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资者向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2001 年B股向中国境内个人投资者开放。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沪市挂牌B股以美元计价,而深市B股以港元计价,故两市股价差异较大。H股是以港元计价在香港发行并上市的境内企业的股票( 因香港英文一Hong Kong首字母,而得名H股)。中国地区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于H股,大陆地区个人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资于H股。此外,中国企业在美国、新加坡等地上市的股票,分别称为N股、S股等。
此外根据股东权利股票又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月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有表决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可以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公司税后利润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积金并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3)优先认股权。在公司篅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这样就保持了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债务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具体为: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另外此常见的股票名称还有蓝筹股、成长股、再生股、ST股等等。美国人打牌下赌注,蓝色筹码为最高,红色筹码为中等,紫色筹码为最低,后来人们就把股票市场上最有实力、最活跃的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股几乎成了绩优股的代名词。
所谓成长股,是指发行股票时规模并不大,但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管理良好,利润丰厚, 产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公司的股票。ST股也是垃圾股,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这种股票指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